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中专院校,省属驻延单位:
《南平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管理制度(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南平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推进政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根据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内容和形式
本办法所称全市性会议,是指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市政府部门(含省垂直管理部门,下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市政府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1.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省内外及全市的重要形势,部署全面工作或事关全局、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
2.市政府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主要任务是部署市政府某方面的重点工作或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专项工作。
3.市政府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主要任务是部署需要各地支持与配合的全市性行业工作。
二、会议计划和审批
(一)会议计划
1.全市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底前报一次计划,将下年度本部门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计划,填好计划表(附表1)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提出全市性会议(总量)计划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后下发执行。
2.计划内的全市性会议,主办单位在拟召开会议的上个月25日前,填好审批表(附表2)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办公室收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3.计划外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不予批准;由市长或副市长直接决定召开的,主办单位应补办报批手续。
(二)审批权限
1.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审批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2.部门召开的要求本系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请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出席人数在40人以内的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分管副市长审批;请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出席人数在40人以上的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审批。
3.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由部门的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审批原则
1.精简会议,严格控制数量。各类非常设机构和没有主体的单位一般不召开全市性会议;市委、市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可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同一部门召开的若干会议或不同部门但内容相关的会议,应当合并或套开;一般不召开行业或系统的专项表彰会。
2.精简环节,降低行政成本。凡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有关工作和没有座谈、讨论、颁奖等内容的会议,一般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一次性开到基层;其他全市性会议能开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集中开会。
3.缩减时间,严格控制会期。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不超过1天。
4.缩减人员,严格控制范围。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县级,各县(市、区)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限带1名司机;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一般不请市、县(区)政府领导参加。
5.缩减会时,实行无会时期。每月11-20日确定为“10天无会时期”,在此期间,除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召开会议和市政府部署紧急性工作外,市政府及政府部门一般不召开全市性会议,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的,须报经市长批准。
三、会议组织和安排
1.市政府召开的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发会议通知、组织会议材料和会务工作、承办会议经费开支等。
2.市政府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议材料和会务工作由部门负责,会议经费由主办单位按规定标准在本单位包干行政经费中列支。
3.市政府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议通知由部门发出的,须冠以“经市政府批准”字样,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备案;会议通知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的,会议材料、会务工作、会议经费仍然由主办部门负责。
4.全市性会议必须在本市召开,严禁组织与会人员到会议所在地以外风景名胜区观光旅游,严禁向与会单位或下属单位、企业转嫁会议费负担。
5.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请市政府领导出席讲话的,由主办单位负责提供领导讲话稿材料,并于会前7-10天送市政府办公室审阅。
6.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主办单位应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整理1套会议材料,送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备案。
附表1
南平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半年度计划表(2011)
会议名称
主办单位
开会时间、会期、地点
拟请市领导
出席人员
参会对象、人数
注:本表由市政府办文电科收件,人秘科办理。
附表2
南平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审批表
申报单位:申报时间:
会议名称
开会时间、会期、地点、参会对象、人数
拟解决的
主要问题
拟请市领导
出席人员
市政府办
审核意见
市政府领导
审批意见
本表附件
会议议程、领导讲话稿及相关材料
注:本表由申报单位于25日前报市政府办文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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