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2013〕10号
颁布日期:2013-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闽政〔2013〕21号)的有关规定,我市于4月中旬至5月底对市政府2012年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开展新一轮集中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23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7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57项),保留国家、省级行政审核项目61项,取消市级审批项目27项,下放市级审批项目56项,转变管理方式项目73项。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完善规章制度,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调整和清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为“六新大宁德”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231项)

(1)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174项)

(2)保留的市级非行政许可项目(57项)

2.保留国家、省级行政审核项目(61项)

3.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27项)

4.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56项)

5.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73项)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4日

2013年行政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xls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