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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林巧稚奖章”获奖者的通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 文号:厦府〔2014〕174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林巧稚奖章”获奖者的通报
厦府〔2014〕1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市医护人员弘扬林巧稚精神,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的良好行业风尚,积极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行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林巧稚奖章"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1999〕综041号)的有关规定,经组织评选,决定授予吴谨准(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娜(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和丁丽君(厦门市仙岳医院)厦门市第三届“林巧稚奖章”。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保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要向他们学习,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精湛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文关怀精神服务社会,让林巧稚精神发扬光大,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队伍,不断推动厦门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共同缔造“美丽厦门”而努力奋斗。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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