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农博会暨第十二届花博会市容环境净化美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漳政办〔2010〕175号
颁布日期:2010-10-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农博会暨第十二届花博会市容环境净化美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10〕175号

芗城、龙文、龙海、漳浦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第二届农博会暨第十二届花博会市容环境净化美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二届农博会暨第十二届花博会

市容环境净化美化工作方案

2010年10月18日

“第二届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暨“第十二届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将于11月18日-22日在漳州花博园举办。为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花博园沿途景观环境,保障花博会期间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以及供水、供气、供电、公交、通信、网络顺畅安全,确保第二届农博会暨第十二届花博会顺利召开,筹委会环境整治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组长:刘文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柳建聪(市建设局局长)

刘加来(市交通局局长)

林立辉(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建设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工商局、经贸委、公路局、交警支队、水务集团、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政府。环境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柳建聪(兼),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抽调。具体负责整治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环境、完善城市夜景;确保公路畅通、美化道路营运环境;保障会展期间供水、供气、公交、供电、通信、网络等安全顺畅。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根据环境整治组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加快城建项目建设进度。由市建设局和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政府具体负责。要提高工作效率,精心组织施工,加强现场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在11月16日前,要确保大学西路中段、瑞京路西延伸二期、中山桥、西洋坪路人行天桥、腾飞路路灯改造、江滨路2.3公里新建防洪堤垂直绿化工程等一批市政道路桥梁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确保江滨路西延伸二期、龙江南路等一批城建项目开工建设。

2、确保公路畅通和营运环境美化。由市交通局、公路局、交警支队具体负责。要加快通往花博园的国道、省道的建设与养护,确保道路基础设施完好、道路畅通、平整、干净、绿化、美化。加强巡查督查,督促沿线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紧落实市区到花博园国道两侧旧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修缮,做好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带的维护、保洁、美化,做好沿路广告牌的整治和版面更新,及时修缮锈蚀、损坏的路灯杆及各种道路设施。高速公路出入口处至收费站路段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布置优美景观,做到站容站貌整洁、服务态度良好,营造浓厚的迎宾气氛;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疏导,确保进出高速公路车辆快速顺畅。加强市区超载超重车辆的治理,保护好市区路面,减少汽车噪音;组织车容车貌整顿,确保车辆干净卫生,强化出租车营运管理,树立良好文明形象。

3、做好城市净化美化亮化。(1)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美化工作。由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在市区各公园、广场、道路主要节点,新植多个品种的观赏植物;九龙大道与水仙大街叉口渠化岛景观改造、2.3公里江滨路防洪堤垂直绿化工程,要于11月15日前完成并形成景观;在胜利路、西洋坪路、迎宾路、漳华路、水仙大街等市区主次干道上的渠化岛,采取灌、花、草合理配置的方式进行花化、彩化改造,提升中心绿地观赏品位;对市区道路、绿地进行绿化补植并加强保洁;对胜利路的洗马河绿地、金河广场等街头绿地,以及动物园围墙、立交桥等进行垂直绿化,种植攀援植物,完成新增立体绿化30处;结合人民广场地下空间展示馆建设,做好人民广场陈元光雕塑周边景观优化改造;在人民广场东端摆设一大型花坛,增强视觉景观效果;加大市区绿化整治力度,对全市行道树进行全面修剪、刷白;加强市区各公园设施的维护管养。(2)整治城市道路及人行道,确保路平灯亮。由市建设局和芗城区、龙文区政府具体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路面、人行道及排水设施等破损部分进行全面整治维修;督促有关管线单位加强管线井盖的整治维护和各类箱体设置的规范整理;进一步加强路灯维护检修工作,保证主干道设施完好率100%、亮灯率达到98.5%以上;做好公交候车亭的维护管养工作。腾飞路从延安北路至大通北路段,由芗城区政府督促延安广场开发单位,抓紧完善公交亭、路灯、果皮箱、行道树及其它各种道路设施。芗城区政府要抓紧完善腾飞路从大通北路至芝山路段,道路两侧的边角空地绿化、挡土墙、人行道、果皮箱等各种道路设施;抓好钟法路南段路灯设施建设和道路两侧人行道景观整治。(3)加大城市环卫保洁力度。具体由芗城区、龙文区政府和市公路局负责。认真组织做好路面保洁工作,尤其对背街小巷、开发区、过境公路两侧及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进行重点清理、打扫,并在花博会开幕前对主干道进行全面清洗,以更加整洁干净的城市面貌迎接八方来宾。(4)建设完善城市夜景工程。由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完成新中山桥、人民广场实景墙、大润发、鑫荣花苑D栋等16个夜景工程建设,指导督促胜利路(立交桥至延安路)各公共建筑业主单位结合立面整治,做好夜景工程重新设计、建设及改造任务。督促市区各大楼业主单位和夜景施工单位,对不能正常亮灯的夜景设施进行保修维护。在胜利路公交亭和新华南路、新华北路夜景灯箱,做有关花博会的公益宣传广告,营造浓厚的花博会氛围。

4、强化市容市貌整治管理。(1)加快胜利路(立交桥至延安路)公共建筑立面整修进度。由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督促具备条件的业主单位,于11月15日前完成立面整修工作;整修工程量较大的建筑,要尽量先完成主要立面整修工作,减少因建筑立面整修造成对胜利路景观的影响。(2)做好市区摆摊设点管理工作。由芗城区、龙文区政府具体负责。开展油烟污染、烧烤摊点、流动小商贩专项整治,严格控制和规范市区摊点设置,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环境。(3)加强环境污染整治。由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政府负责。完成中心城区内河清淤,做好国道两侧环境污染和破旧损毁、遗弃设施的清理整治。龙文区政府要加强对迎宾路、水仙大街两侧烟尘排放和板材晾晒的管理,花博会活动期间,禁止排放烟尘,禁止在迎宾路、水仙大街两侧晾晒板材。龙海市政府要加强漳州市区西环城路人行道、路面及道路两侧的环境整治,对占用两侧绿化带的违章搭建进行清除,落实路面清扫责任,保持路面整洁。禁止市区运土车滴、撒、漏。(4)加强市容市貌整治。由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做好户外墙体广告、道路两侧各种广告牌专项整治,重点对市区迎宾路、胜利路、水仙大街、新华南北路、江滨路、元光路和九龙大道的户外广告和店牌店招进行整治。加强对市区广告牌、各类霓虹灯正常亮灯的巡查,督促广告业主抓紧做好因台风暴雨造成大量广告牌、霓虹灯损坏、字体缺笔少划等的整治修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城市户外广告和“牛皮癣”要组织专项整治和全面清理;抓好市区道路人行道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整齐有序停放;坚决杜绝运输车辆滴、撒、漏、抛、扬等污染路面的现象发生。市交警支队负责车行道包括非机动车道车辆违停和交通设施整治。(5)加强市区建筑施工场地监管。由市建设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对市区主要宾馆、酒店附近的建筑工地严格控制噪音、严禁夜间施工,市区各建筑工地在11月17—18日两天暂停运送建筑渣土和砂石。(6)做好道路果皮箱保洁清洗。由芗城区、龙文区政府负责。对市区各道路果皮箱进行保洁清洗,对缺损的果皮箱进行更新、添置,确保道路两侧果皮箱整洁、美观。

5、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1)增强城市公交运输能力。由市建设局、市长运集团公司具体负责。新购公交车40部投入运营;投入12部公交车、新开通惠民花园至吉马学院的公交线路,调整50部公交车加密花博会各条线路,另安排10部公交备用车辆,根据需要及时投入使用,增加通往花博园的车辆和班次、线路,确保起点和终点站无乘客滞留现象。11月17日起,在人民广场、客运西站作为起点各设一条临时专线;在芗城、马口各增设一个临时指挥点,在九龙岭地段设立安全监控点。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服务规范标准,做到安全行车、准点行车、文明服务。要确保公交车辆卫生整洁,车身广告破损必须重新更换,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运行。(2)保障供水稳定安全。由市建设局、水务集团具体负责。加强城市供水监督,组织有关人员加大取水口水源水质安全检查力度,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花博会期间市区正常、安全供水。(3)保障通信网络畅通。由市经贸委牵头,漳州电业局、漳州电信、漳州移动、漳州联通等单位具体负责。漳州电业局要认真做好市区供电应急预案,确保市区和现场用电安全。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要积极做好会展期间通信网络保障工作,制定保障工作方案,维护好市区和花博园现场公共电话亭,落实好通信应急措施,确保网络通信畅通。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第二届农博会暨第十二届花博会是在胡锦涛总书记莅漳考察、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生效、全市推动跨越发展的大背景下举办的一次盛会,意义十分重大。环境整治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一届更比一届好”要求,把花博会市容环境整治与“大干150天”有机结合起来,在往届花博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环境整治各项任务,不断改善办会环境,为本届农博会、花博会的顺利召开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强化组织领导。环境整治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每个整治项目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落实整治经费,明确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成员单位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三)狠抓督查落实。环境整治组各成员单位要在10月30日前,将具体整治工作方案、责任领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报送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制度,于每周五上午把整治进展情况报送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要组织一次督查,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每两周要组织一次督查,全面了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公室联系电话:2957295(市建设局城建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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