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督办和现场办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兰政办发【2014】90号
颁布日期:2014-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督办和现场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市“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督办和现场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6件,其中经市政府与市人大、市政协沟通协商,确定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重点建议9件,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11件,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现场办理16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领导督办件的办理和现场办理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做好办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承办单位间要做好联系与衔接工作。对于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办理件,牵头单位要做好牵头作用,尽快与相关会办单位取得联系,会办单位要主动和牵头单位进行衔接,确定办理答复事项,相互间不得推诿扯皮,共同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的联系与沟通,认真征求提出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共同研究和解决建议、提案中涉及的问题,有关现场办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

联系电话:87721738826423(传真)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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