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肇庆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肇庆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肇庆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4年肇庆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信息化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2014年肇庆市企业专属网页和
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98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14〕35号)精神,规范推进我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肇庆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是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以下简称“肇庆分厅”)功能的延伸。在肇庆分厅建设工作的总体组织架构内,按照省统一逻辑系统、统一网页版面风格、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开展肇庆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保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作为牵头建设管理部门,市信息中心作为市级运营主体,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市级运营协管主体。
肇庆市市属及以下企业的专属网页、本市居民的个人网页按企业和个人自愿申请、政府提供的原则,由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提供。
二、工作目标
至2014年底,开通市级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完成与省系统对接,实现省、市两级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账户互认、平台互联和数据互通,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信息主动推送、办事温馨提醒、申报材料重复使用等个性化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牵头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任务。
1.完善肇庆分厅平台,为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提供统一办事人账户和身份验证、面向办事人的服务导航、结果查询、业务咨询、星级评价、服务投诉等功能支撑。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依托肇庆分厅平台开通市直部门窗口。(市信息中心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6月底前完成)
2.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在肇庆分厅首页和网上办事栏目中增加“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链接,支持通过省、市统一办事人账户登录使用市级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市信息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10月底前完成)
3.加快完成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按照省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要求,在全省统一逻辑系统架构中,依托肇庆分厅平台,建设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系统,提供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服务接口,实现办事人档案、办事服务、信息订阅、政民互动等功能,支持为办事人提供信息主动推送、办事温馨提醒、申报材料重复使用等个性化服务,记录整理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市信息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10月底前完成)
4.加快推进市级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与省级系统对接,依托肇庆分厅平台,为市级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与省级实现数据同步提供支撑,实现办事信息数据同步和相关服务无缝衔接。(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11月底前完成)
5.加快推进市级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与省、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利用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的服务接口,以办事人为中心汇集相关电子证照,并鼓励市直部门通过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使用电子证照系统,实现证照材料重复使用。(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12月底完成)
(二)市直及省驻肇单位工作任务。
1.推进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系统与企业专属网页系统对接,实现企业信息共享,支撑企业专属网页的实名认证。(市工商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2.推进公安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与市民个人网页系统对接,实现人口信息共享,支撑市民个人网页的实名认证。(市公安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3.鼓励办事过程中使用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提供的办事人基本信息、办事表单、证照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利用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的实名认证特性,尽可能避免表单信息的重复填写和证照材料的重复提交,主动向办事人提供办事信息推送等服务,不断提高网上办事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切实减少办事人到现场办理次数。(市直各部门负责,11月底前完成)
4.推进市民个人网页在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11月底前)
婚姻生育服务领域,重点提供结婚登记预约、计划生育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网上申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网上申请等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
教育、就业、社保和住房服务领域,重点提供或协助市民个人学历认证、就业和社保政策告知、就业和社保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保障信息查询等服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户籍、交通服务领域,重点提供积分入户、交通资讯、车辆年检、驾驶证年检、交通违章罚款缴纳等服务。(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税务服务领域,重点提供个人所得税查询、申报及纳税证明打印等服务。(市地税局牵头)
5.结合营商环境改善、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工作和重点企业直通车工程,为相关企业开通专属网页,针对企业所属行业、类型和规模提供个性化投资审批服务,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
6.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自动为符合条件的商事主体开通企业专属网页,提高许可审批、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工作效率,推动实现商事登记全流程服务。(市工商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
(三)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与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系统对接,实现账户互认、办事信息数据同步,完成基本服务同步接入。(11月底前完成)
2.鼓励企业和市民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推动办事人账户实名认证,重点在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民生服务方面取得突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本地化和个性化服务。(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布置和督促本部门建设工作。各牵头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市监察局要加强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运行的效能监察。
(二)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推动企业和市民实名认证。加强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研究,有针对性地改进完善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相关设计和功能。
(三)加强风险防范。规范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系统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制定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确保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平稳安全运行,保障企业和群众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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