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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河政办发〔2015〕15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5〕15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河池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newszfw.gxhc.gov.cn/down-12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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