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1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1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柳州市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现将2011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的总目标,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或漏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于7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于2012月1月5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政府督查室。

四、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重点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和实际绩效,确保全年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五、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年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将由市绩效办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附件:2011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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