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梧政发〔2015〕11号
颁布日期:2015-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做好2015年政府工作,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按部门、单位分工如下(列在分工事项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

一、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2%。(市发展改革委等)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以内。(市发展改革委等)

3.财政收入增长5%。(市财政局等)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市工信委等)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进出口总额增长10%。(市商务局等)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等)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市人社局等)

8.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之内。(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等)

9.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市卫生计生委等)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动开放合作形成新格局。

1.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进一步做好“接、放、管”,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先照后证”,为基层、企业和各种市场主体继续松绑放权。(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工商局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民间资本市场进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充分运用金融产品,利用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等)抓好国家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用好、用足、用活各种政策,探索健全工业用地多种供应形式、多主体供应工业用地市场流转体系和价格体系。加强财政管理改革,全面落实新预算法,强化预算支出约束;推广预算绩效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政资政企分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坚持“东向”战略,深化与佛山、肇庆、云浮的战略合作,建立政府、民间、企业多层面交流合作机制,实施肇梧合作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建立梧云、梧佛市长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与广州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促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开展务实合作。积极实施珠西规划共同行动计划,积极衔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两广高铁经济带规划,加速与珠三角在规划、产业、基础设施、体制、市场和要素等方面对接,打造两广经济一体化先行区。〔市发展改革委、粤桂试验区(梧州)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循环经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健康养生、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包装策划一批投资合作项目,持续开展“央企入梧”、“民企入梧”和“银企入梧”等专题招商活动,大招商、招大商,实现招商引资质优量增。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服务,狠抓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力争全市招商引资区外到位资金达535亿元以上。(市投资促进局、各园区管委会等)加强东西部金融合作,加快引进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到梧设立分支机构。(市金融办、梧州银监分局等)着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力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继续推动梧州口岸“三个一”通关改革和梧州港扩大开放,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13.2亿美元以上。(市商务局、梧州海关等)进一步加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发展水平。(市教育局、市文新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先行先试。全面落实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和肇梧两市政府合作协议,争取两省(区)出台试验区改革创新总体方案和管理办法,推动成立试验区联合管委会,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同步推进起步区、先行区和拓展区建设,推动塘源一路一期、塘源污水处理厂、公共服务中心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成使用,推动航天北斗超电容、粤创高科裸眼3D等一批重大项目实质性开工。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在试验区开展“园中园”建设,加快推进国光电子产业园、新加坡产业园等项目。探索融资模式多元化和开发运作市场化,着力建设粤桂合作金融安全区,推动试验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落实国家及两省(区)优惠政策,加快申报设立梧州综合保税区,着力推进试验区加工贸易园区、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区、东西部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打造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粤桂合作企业总部基地和创业创新基地。力争试验区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6%以上,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30亿元以上。〔粤桂试验区(梧州)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梧州海关、梧州银监分局、市环保局、市投资促进局等〕

(二)加大投资力度,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

1.强化重大项目带动作用。努力开辟投资新领域,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鼓励引导资金特别是社会资本投向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城镇化建设、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领域。拟安排投资超亿元的重大项目460项,总投资3164.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07.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47项,年度完成投资276.6亿元;计划新开工项目122项,年度完成投资130.8亿元;前期项目91项。全年计划完工项目105项,年度完成投资113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2.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实施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为抓手,着力推动交通、能源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发展的支撑能力。公路方面,确保梧州至贵港高速公路和龙圩至藤县潭东一级公路建成通车,以及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主体完工,加快市环城高速公路、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梧州段、207国道东绕城过境一级公路等项目建设,争取新开工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梧州段、龙圩经大坡至新地二级公路,积极推进梧州至信都高速公路、梧州至藤县藤州镇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铁路方面,争取柳肇铁路梧州段、洛湛铁路永州至玉林段扩能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推动岑罗铁路复工建设,建成梧州港赤水圩作业区码头进港铁路,扎实推进柳韶铁路梧州段、洛湛铁路苍梧(石桥北)站扩建等项目前期工作。水运方面,重点推进桂江航道整治、大利口码头、塘源综合码头等项目建设。航空方面,开工建设梧州西江机场,力争2017年建成投用。(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办、梧州航道管理局、梧州机场公司等)防洪方面,加快建设长洲南北堤、高旺防洪堤、平浪防洪堤、塘源防洪堤、藤县河东防洪堤,开工建设三龙防洪堤。能源方面,力促旺村水利枢纽竣工投产,大力推进城镇天然气应用,进一步优化电网布局。(市水利局、市政园林管理局、超高压输电公司梧州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项目管理和要素保障。围绕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方向及资金信贷投向,加大项目研发生成力度,储备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对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障土地资金需求。落实项目推进责任机制,细化项目“形象进度”计划,破解用地、资金、土地征拆等瓶颈制约因素。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的运行监督和跟踪审计,确保每个项目都建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市财政局、市重大项目办、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工业提质,着力推动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

1.推动产业升级。加快发展千亿元产业,促进国龙15万吨再生塑料、盈锦化工机械、鑫华通、中晖电子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推动中钢工业园、安富利电子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再生不锈钢制品、电子信息产业链条。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鼓励和支持食品医药、陶瓷、钛白粉、林产林化等产业“二次创业”,抓好志冠胶原蛋白等256项工业技改项目,力争完成更新改造投资420亿元,增长12%以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中节能环保产业园等节能环保产业项目、重型起重机械等先进装备制造项目开工建设,促进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等新材料项目建成投产,推进微软创新中心、阿里巴巴·梧州产业带、中兴云数据中心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建设,不断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演进。〔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2.实施创新驱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工业发展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产品、管理、业态、市场等方面创新,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创新能级和创新效率。推进工业创新发展,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支持梧州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再生不锈钢制品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梧战略,筹建西江流域质量技术检测研究中心,推动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扩大老字号品牌的影响力。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力争申请发明专利达850项。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联、市工商局、各园区管委会等)

3.做强园区经济。以培植百亿元园区、千亿元园区为目标,大力推动园区提质扩容,全面加快园区建设进程。梧州工业园区围绕提升综合竞争力,抓好中恒、神冠、住电汽车线束等重点企业和项目,扎实推进赤水港临港经济区和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围绕做足上下游产业链条,促进骆驼蓄电池、嘉禾汽车拆解和再制造等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启动二期开发建设。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围绕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推进金海冷轧薄板、正业不锈钢等项目建设,加快窝田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新城围绕粤桂合作,加强产城互动,推进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工业企业落户步伐。陶瓷产业园区围绕循环化改造,推进碳歌陶瓷等一批重点企业改造升级。统筹抓好苍梧县旺甫工业小镇、岑溪西部农民创业园、蒙山茧丝绸产业园区等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力争全年园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29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900亿元。〔各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等〕

4.壮大企业实力。持续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健全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企业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达产达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做好“助保贷”的扩面增量工作,力争“助保贷”新增贷款2亿元,业务范围覆盖全市,受惠企业面扩展到全部工业企业。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扶持传统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大企业支撑大产业的格局,力争新增规上企业25家,新增亿元企业4家,其中超10亿元的企业2家,超100亿元的企业1家。(市工信委、各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

(四)围绕农业提效,着力推动农业发展走出新路子。

1.壮大优势特色农业。严守耕地红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37万亩以上,粮食总产82万吨。继续抓好优势特色产业,确保水果、六堡茶和中药材种植总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蔬菜复种面积扩大到100万亩。深入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全年植树造林20.5万亩以上。加快水产畜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特色高效生态养殖业,大力推进生猪、三黄鸡、蜂、草食动物等产业标准化发展,积极发展黑土猪、娃娃鱼等特种养殖业,稳定全市肉类、水产品总产量。突出抓好梧州(岑溪)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逐步实现每个县(区)都建成一个自治区级或市级示范区。加强农民职业培训,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好良种补贴、农业保险等财政补贴工作,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2.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落实农村耕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法制办、市档案局、各县(市、区)政府等〕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稳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新增龙头企业5家以上,新增新型农业合作组织50家以上。支持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建立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促进主要农产品顺产顺销。拓展农业新业态,促进农资流通、科技服务、创意农业等农业服务业发展。推进农业机械化,力争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以上。开展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努力打造西江经济带生态农产品基地,确保全市蔬菜、水果、茶叶抽样产品例行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机局等)

3.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13.5亿元,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继续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农田水利、农网改造、河道整治、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持续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在实现行政村100%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启动一批县乡公路联网、连通公路、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等项目的建设,努力提升农村交通综合服务能力。(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五)提速发展三产,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

1.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实施“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发展战略,加强粤桂互联互通,打造节点物流,建设区域性物流集聚区、货运集散中心。以服务我市优势产业为重点,分门别类规划建设产品生产、加工、集散基地,形成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的专业配送市场。大力推进市商贸物流园区等重点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和引导大型集团公司剥离自营物流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成为独立的物流企业,大力培育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龙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

2.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按照现代商品市场体系要求,调整市场结构,优化商贸业网点布局。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连锁百货店,建设主题特色鲜明、综合配套齐全的大型购物中心。引导大型综合超市向社区拓展,鼓励标准超市向精品超市、生鲜超市转型,支持专卖店向品牌旗舰店、体验店等方式发展,大力发展城市综合体等新型业态。合理布局商业中心,重点建设河东老城区商业圈、苍海新区商业圈、红岭商务区、新加坡印象、旺城广场商圈等精品特色商业街区,加快构建具有梧州特色、影响周边、辐射两广的新型商贸流通体系。(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各城区政府等)

3.加快发展休闲旅游、健康养生业。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着力打造龙头景区,重点推进苍海生态休闲旅游度假胜地建设,支持石表山景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加快思良江休闲农业观光带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扎实推进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创建工作,完善激励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名镇的支持政策,继续抓好一批乡村旅游区和农家乐项目。推进县域旅游与全市重大旅游品牌的联合推介、捆绑营销,促进区域旅游跨越发展。大力开展高铁旅游联合营销,全面融入泛珠三角旅游圈、大桂林旅游圈,开拓旅游客源市场,争取全市接待旅游人数达1500万人次,增长15%;旅游总收入145亿元,增长20%。坚持高端化、特色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岭南生态养生城建设,抓好“全国老年友好型城市”试点和“中国长寿之乡”申报工作,打造粤港澳“后花园”。〔市旅发委、苍海新区管委会、市文新广电局、市民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4.强化政策保障。设立引导资金,出台扶持政策,激励和引导第三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发展,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物流平台,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支持推动商贸企业“个转企”、“小上限”等,努力营造第三产业发展良好环境。鼓励支持电子商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等新业态加快发展,着力优化三产内部结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价格、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我市更多企业和项目列入自治区服务业“三个一百”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着力推动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

1.实施城市建设三年提升工程。围绕城市新区拓展、旧城改造、城市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园及绿化美化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7大任务,重点实施138个项目,确保年度完成投资63.4亿元。突出抓好苍海新区建设,加快推进东环大道、望江交通隧道、东部山体林相改造等道路及景观工程,高质量完成园博园建设任务,承办一届“永不落幕”的广西园博会。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重点抓好龙平片区、百花冲片区、富民片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22297户。加快推进西江三桥、四桥建设,统筹开展城市给水、排水、污水等管线改造及建设,完成新兴二路、新兴三路、东湖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建成红岭体育场、综合馆、游泳馆、网球中心等区运会比赛场馆。完成《梧州市龙圩区城市控规》、《梧州市水网专项规划》等11个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优化城市出入口道路,查处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违规行为,创造和谐舒适的人居环境。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全力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市住建委、市政园林管理局、苍海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2.完善城镇体系。加快实施大县城战略,大力推动藤县撤县设市,推进岑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建设,支持蒙山县打造桂东精品小城市,全面加快苍梧新县城的建设步伐。大力推动小城镇建设,突出抓好苍梧旺甫、岑溪归义、藤县太平、蒙山新圩等重点镇的建设,打造一批经济强镇、旅游名镇、特色小镇,把小城镇建设成为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就地城镇化的重要载体。着力推动产城融合,适度调整梧州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等产业园区的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建立各种公共设施和服务平台,推动城镇与园区同步建设、整体推进。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扎实推进新农村综合示范样板点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园区管委会等〕

3.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管理,逐步建立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迁移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人口登记制度,打破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二元性质划分。全面开放建制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坚持自主意愿、因地制宜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市民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壁垒,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保留土地用益物权,使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下、过得好、有保障、有尊严。(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局等)

4.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等各个方面拥有平等的权利和待遇。促进教育公平,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免费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制定实施随迁子女在市区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实施就业培训工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认定体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优化城镇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保障制度衔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管理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同步。建立公平效率兼顾的住房保障体系,合理建构住房供给结构,采取公共租赁、购房补贴等方式,改善进城务工者的居住条件。督促企业与进城务工人员建立稳定的劳资关系、合同关系,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所得和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卫生计生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1.推进生态项目建设。着力推动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四位一体”体系,全面推行低碳、环保、绿色、节约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重点以产业园区为平台,着力构建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循环产业链,提升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快推进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示范工作。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进健康养生、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等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市发展改革委、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旅发委等)

2.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节能评估,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实施一批节能重点工程和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示范项目。认真落实减排工作责任和环保“一岗双责”制度,重点抓好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治理,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减排、机动车减排等工作,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开展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工作,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市环保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

3.加强生态保护。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加大污染防治、环境整治、环保执法力度。加快建设梧州市静脉产业园。加强西江、浔江、桂江三大流域森林和水环境保护,推进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等专项治理工程。抓好广西雨水收集利用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和规范治理。全力推进“美丽梧州·生态乡村”建设,扎实开展“村屯绿化”、“饮水净化”和“道路硬化”专项活动,抓好田园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推广和应用清洁农业生产技术,建设富裕文明、生态美好的新农村。〔市环保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八)大力改善民生,着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

1.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更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人口就业工作,全年实现城乡新增就业7.5万人次,开展各类培训4万人。抓好住房保障,建设保障性住房3471套。完善和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全面推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市级统筹,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320元提高到380元。探索医养融合新模式,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编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政园林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2.打造梧州教育升级版。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投入,继续抓好教育发展十大重点工程,重点抓好农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市第一中学新校园、梧州高中新校园二期工程等项目。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推动高中走多样化、特色化、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抓好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统筹,加强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微软IT学院建设,推进政校企合作,促进产教研融合,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梧州学院推进综合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市教育局、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学院等)

3.发展卫生计生文体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完成市人民医院新院搬迁工作,加快推进工人医院扩建、岭南中医药研究所、妇幼保健院业务楼扩建等项目建设,筹建苍梧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启动粤桂人民医院筹建和市红十字会医院扩建工作。大力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各项计生惠民政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活力。统筹推进城乡文化设施建设,谋划启动现代化书城项目,确保市文化大厦、市新图书馆上半年投入使用,建设62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展示,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做好广西第十三届运动会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当好东道主,努力办成一届文明、精彩的体育文化盛会。(市卫生计生委、市文新广电局、市体育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加强社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引发的矛盾。深入推进平安梧州建设,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创新信访体制机制,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大力整治“餐桌污染”,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首批筹措资金7300万元以上,以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79个贫困村为主战场,大力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推进扶贫开发与农村社会保障相衔接,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抓好库区移民工作,大力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移民自我发展能力。(市扶贫办、市移民局等)

6.办好民生实事工程。筹措资金43亿元以上,继续实施12项为民办实事工程,重点推进一批农村中小学危旧校舍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新建一批普惠性幼儿园,硬化380条村屯道路,改造3900户农村危房,新建1000座农村沼气池,解决好1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市区小街小巷和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为民办实事工程子项目的各责任单位等)

(九)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市县两级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把管理事务从事前审批更多地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对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审计局等)

2.坚持依法决策和行政。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改革和管理,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完善执法依据、程序公开制度。严格施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政府应急办等)

3.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实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实行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严肃追究违纪违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推进政务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快建设阳光政府。(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服务办等)

4.加大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力度。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严防“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守土有责”,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管,健全用人、用钱、用地、用权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或漏项,保证年内全面按时完成。对于涉及多部门的目标任务,由牵头部门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建立协商机制,群策群力,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于2016年1月5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报市政府。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办单位和督办人员,对每项工作、每个项目实行跟踪督办,形成层级督办网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承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部门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报,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分别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市政府报送1次。

(五)没有直接承担2015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六)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配合市直各有关单位抓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

(七)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市政府。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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