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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