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玉林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方案(2010~2015年)》的通知
关于转发《玉林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方案(2010~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玉政办发〔2010〕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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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玉林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方案(2010~2015年)》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0〕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方案(2010~201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玉林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方案
为做好我市城市规划区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实现节能减排,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玉林建设,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市规划区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9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规划和环保要求,遵循“区域分散、控制总量、合理布局”原则,搞好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设立,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促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产能控制原则。根据对我市建设规模测算,2012年底前,我市预拌砂浆年用量为50万吨左右,“十二五”期末,预拌砂浆年用量为80万吨左右。为满足市场对预拌砂浆的需求,同时避免出现盲目投资造成资源浪费现象,并促进预拌砂浆使用的良性发展,要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年设计能力不得低于25万吨。同时,对预拌砂浆产能实行分段控制:2012年底前全市预拌砂浆产能控制在50万吨左右;“十二五”期末,全市预拌砂浆产能控制在80万吨左右。
(二)坚持合理利用和减少资源损耗原则。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减少对天然河砂的使用,在保证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尽可能使用粉煤灰、脱硫灰渣、钢渣、工业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和石灰石制造的人工机制砂。
(三)坚持不设于风景区内的原则。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建办应服从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不得设立于风景区内。根据预拌砂浆不宜长途运输的特点,且从有利于施工出发,企业应设立于靠近玉林市城区的位置。
三、设立条件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设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砂浆产品。以生产干混普通预拌砂浆为主导产品,包括预拌砌筑砂浆、预拌抹灰砂浆、预拌地面砂浆。
(二)生产能力。2012年前,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5万吨;2015年末,要达到50万吨以上。
(三)设备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预拌砂浆专用生产线,整个生产过程全部采用电脑控制,且配备机制砂设备,减少天然河砂的使用。
(四)技术要求。执行《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预拌砂浆生产及应用技术规程(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干混砂浆生产及应用技术规程(试行)》。按规定配备实验室,实验室人员应持证上岗。
(五)出厂和供应方式要求。产品以散装形式出厂,比例不得低于80%,并配备相应的预拌砂浆移动储存设备和运输工具。
市工信委根据上述条件实行公开招标,按程序通过比较、筛选,确定建办企业业主。对于建办企业业主,由市工信委发给同意建办预拌砂浆企业确认书。
四、备案程序
(一)建办申请。拟设立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投资人,要向市工信委提出建办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申请报告,包括投资人、投资证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投产的预期等;
2.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场地证明;
3.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生产设备等技术资料。
(二)备案登记。拟设立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登记申请报告;
2.广西壮族自治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登记表;
3.市工信委关于同意设立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确认书;
4.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经备案登记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在广西散装水泥网公布。
(三)核准备案。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向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核准备案,然后才能开工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深入宣传。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要结合本市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可行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国家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重大意义、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以及使用预拌砂浆对节能减排的贡献,逐步深化社会各界对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认识,进一步推动“禁现”和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抓好服务。市住建委、工信委要有针对性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到“禁现”和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做得好的城市学习考察,取得经验,尽快熟悉掌握使用预拌砂浆的技术工艺和标准。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要主动为建办企业业主做好预拌砂浆生产、运输、存储、使用等设备购置配备的协调指导,并积极帮助企业购买技术成熟、质优价廉的设备,为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做好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密切部门配合。玉东新区和市直工业、建设、环保、交通、公安交警、质监、国土等各个部门以及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要搞好密切合作,加强协调,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抓实抓细有关工作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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