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毕署办通〔2010〕1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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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76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部署,经省政府同意,从2010年秋季高一年级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将全部进入课程改革。为了确保我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行署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2004年秋季开始,我国广东、山东、海南、宁夏4省区率先启动了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到2009年秋季,全国只有贵州、重庆、广西、四川、甘肃、青海和西藏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尚未进入课改实验。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领域的一场深层次变革,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对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改变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创新人才,提高我区人口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落实“科教兴毕”、“人才强区”战略,实现毕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毕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高度,充分认识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强领导,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切实抓好。地区已成立毕节地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草拟课改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教育局。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并做好新课程实施中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师资建设、办学条件改善、舆论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序有效启动实施提供保障。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行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周密设计,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抓好培训、课程实施与管理、教学改革、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若干重点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高中学校建设布局调整,在城镇扩容开发规划中,按国家标准预留出高中发展用地,逐步将高中布局从农村向城镇集中,实现高中规模办学。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课改所需经费。
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和调剂课改教师的编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课改所需师资招考录用。
宣传部门负责课改的舆论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课改最基本的条件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所属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摸底调查,弄清学校办学条件状况,在整合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根据课改需求,对必需补充完善的办学条件和设施设备等,按项目进行资金测算,经课改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同级政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努力加大对普通高中的经费投入,重点用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师资培训、课题研究、完善办学条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为新课程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在秋季开学前,使全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都能基本达到实施新课程的需要。从今年开始到十二五末,地、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要预算一定的高中新课程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添置设备设施补助。
四、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地区教育、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要对全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状况进行专题调研,在整合现有教师资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课程变化带来的新增因素,合力调剂普通高中教师编制,按规定配齐教师,使实施新课程教育教学的教师数及学科结构教师数达标。要有计划地公开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充实普通高中学校技术课师资队伍。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以校为主,校校合作的教师交流和资源共享制度。要加强校长、教师培训,大力提高校长、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五、深化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造利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机制和环境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教育局要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以素质教育为主题,加强领导和管理。深化教育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体系和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学校管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营造利于推进素质教育、课程改革的良好机制和环境。
六、加强督导评估与指导,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各县(市、区)要把新课程实施情况纳入对普通高中学校和校长、教师的考核内容,作为职务晋升、聘任及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强对新课程实施过程的指导、管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涉及教育理念、培养模式、教育内容、教学方法、评价考试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广大干部、师生、家长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义、目标和任务为大家所了解,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和群众树立正确的育人观、人才观、质量观,理解、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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