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15年工业企业上规模促升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15年工业企业上规模促升级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5〕6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力度,壮大产业发展源头,为工业强市作贡献,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上规模促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为重点,建立全市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库。2015年,全市入库培育对象企业达到200户以上,实现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户以上、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户以上。

二、政策举措

(一)建立全市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库。

按照发现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摸清家底,入库管理,重点培育。该项工作以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工业主管部门、统计部门为依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统筹完成。

2015年4月底前,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完成辖区内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新建企业、规下转规上(含规上500万转2000万)企业、高成长型企业等类别进行梳理,报市汇总。

2015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库建库工作,实现按月调度、动态管理。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2000万口径)统计的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发展生产、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等。奖励资金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列支,按季度统一划拨,由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工业主管部门兑现奖励。入规名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共同认定,按季度公示。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比照制订相关配套奖励政策。

2.参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14〕16号),对实现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超过新增目标任务数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每超出1户,市级按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3.积极帮助入库培育和新增上规的小微企业拓展市场,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扶持入库培育和新增上规企业的项目。

(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持。

依托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政策性担保机构,构建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为主导,商业型、互助型融资担保机构为两翼的担保体系;同时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商业化担保机构的作用,采取联合担保、再担保等方式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与金融机构共建担保风险资金池,通过财政资金的增信放大作用,帮助入库培育和新增上规企业获得低成本、快速审批的贷款,为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支持。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按一定比例注入财政资金,壮大担保风险资金池,对口服务本辖区企业。

对入库培育和新增上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临空经济区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

(四)提供公共服务支持。

对入库培育和新增上规企业实行“政府买服务、中介做服务”的服务政策,通过集团式采购降低中介成本,并采取效果评估的方式保证中介服务质量。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形成联动、相互补充,加大对社会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使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调动服务资源,共同构建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责任机制。建立市、区(市、县)、乡(镇、社区)三级联动的上规工作责任机制,年度上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要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社区),从基层源头逐月逐户抓好上规工作的按计划推进。

(二)建立考核机制。将上规工作列为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由市督办督查局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执行落实不力、完成任务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狠抓工作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指导入库培育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上规条件及操作流程,对符合上规条件的企业,依法列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要以落实政策为重点,深入宣传国家、省、市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让小微企业广泛知晓、用足用活政策。要加强典型宣传报道,树立一批上规的先进典型,增强上规企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2015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2015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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