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县级版〈新闻荟萃〉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1〕238号
颁布日期:2011-10-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县级版〈新闻荟萃〉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1〕2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在数字电视资讯平台上设立各地州的县级版《新闻荟萃》的要求,为了加强全州新闻信息的传播交流,提升广播电视媒体在全州新闻传播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州开办县级版《新闻荟萃》节目。现将《黔东南州县级版〈新闻荟萃〉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新闻荟萃》平台建设。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黔东南州县级版《新闻荟萃》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县级版《新闻荟萃》是集中展示我州各电视台新闻节目的平台,根据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在全省各地数字电视资讯平台设立地县版《新闻荟萃》的精神和2011年5月9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教育广播影视文化体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黔东南府专议〔2011〕113号)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台的喉舌宣传作用,将在我州开办县级版《新闻荟萃》节目。为抓好县级版《新闻荟萃》平台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州委、州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的新闻信息服务。要充分利用数字电视网的特点,按照“整体规划、板块推出、上下联动、随时观看”的总要求,建设我州《新闻荟萃》平台。

二、总体目标

力争在2011年底前建成县级版《新闻荟萃》平台,使人民群众能通过数字有线电视及时、随时了解发生在我州的新闻事件。

三、工作任务

在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新建播出平台一个,建立十五个县级采集工作站,100平米前端播出机房的修缮。

四、实施步骤

(一)2011年10月30日之前各县足额将配套资金转入州财政局专户(户名:黔东南州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州府路分理处;开户账号:52001664136050001832);

(二)2011年11月10日之前黔东南州广播电影电视局完成统一招标采购工作;

(三)2011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四)2011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工程的验收。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

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经测算工程所需资金为260.5万元,根据2011年5月9日州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州县共同投资建设,其中110.5万元由州级财政支出,余下部分由各县(市)平均担负。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黔东南州《新闻荟萃》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刘晓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再新(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雷镇琼(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袁刚(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广电局局长、

州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坤群(州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杨通映(州广电局副局长)

龙辉(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徐良华(州广电局业务科副科长)

周念(州广播电视台技术部主任)

彭坤祥(州广电网络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黔东南州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主任袁刚,副主任杨通映、龙辉。

(二)各单位职责:黔东南州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组织招标工作;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台负责具体实施工作;黔东南州网络分公司负责协助工作,并提供传输接口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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