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清理行政职权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南府办发电 〔2015〕44号
颁布日期:2015-05-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清理行政职权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南府办发电〔2015〕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清理行政职权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黔南州清理行政职权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结合黔南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的思路,推行政府清单管理制度。通过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服务清单、收费清单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五单合一”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州、县两级级政府工作部门、试点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责权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收费合法、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基本原则。

1.职权法定。行政权力、收费项目和产业准入项目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能作为设立行政权力、收费项目和产业准入的依据。

2.简政放权。按照“能减则减、该放尽放、应管管好”的原则,把该放的权力下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3.便民高效。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防止推诿扯皮,提高办事效能。

4.权责一致。享有权力的同时也应承担责任,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力,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政府权力、行政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

推行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州、县(市)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瓮安县建中镇、惠水县好花红镇等试点镇人民政府。州政府本级实施(清理)范围包括州政府工作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州直事业单位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行政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和产业禁止项目。

垂直管理部门不列入此次清理范围。

县(市)政府和试点镇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行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细化政策措施,确保按照《贵州省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予以完成。

(二)清理依据。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有关决定。

(三)清理程序。

1.制定工作方案,组建清理工作机构,印发相关文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培训。

2.各单位自行清理。

3.召开座谈会和专家咨询论证会征求意见。

4.清理工作机构审查,审查结果报同级党委和政府确认。

5.各级政府向社会公布清单。

(四)时间安排。

1.清理准备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

组建清理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部门,落实集中办公场地。各牵头单位对其负责的清单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印发相关文件,召开动员大会。学习已先行试点推行清单制度的省内外先进经验,开展业务培训,各牵头单位制发统一的表格。

2.清理实施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1)州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州直事业单位自行清理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州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州直事业单位按照省直行政机关权力清单的分类方式,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行政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职权(行政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名称、编号、类型、设定依据、行使主体、对应的责任、权力运行流程以及收费标准,分别汇总形成本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服务清单和收费清单等4个清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由州发改委统一清理制定。

(2)清理机构审核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首先,将州政府工作部门和州直事业单位自行清理报送审查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服务清单和收费清单以及由州发改委统一清理制定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5个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基层政府、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其次,州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州政务中心、州信息中心对权力清单逐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州政务中心牵头会同州信息中心对行政服务清单逐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州编办牵头对责任清单逐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州发改委牵头对收费清单逐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其制定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审查。

最后,由州直相关部门组成的推行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对5个清单进行会审,形成审查意见,州政府工作部门和州直事业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再次对5个清单进行修改、汇总后,合并为1个清单即“五单合一”清单,报州委和州政府确认。

(3)州政府公布清单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州政府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服务清单、收费清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五单合一”清单,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州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市)、试点镇参照以上时间和方式开展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县(市)两级政府和试点镇设立推行清单制度领导机构,分级负责,统筹推进。州政府成立推行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法制办,办公室成员从州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中心以及州信息中心各抽调1名中层干部(业务骨干)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解决清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清理工作作出安排和指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

州、县(市)两级政府工作部门、试点镇人民政府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本次清理行工作的责任主体。每个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清理实施方案,并报送同级推行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每个单位务必确定一名中层干部和一名业务骨干专职从事清理工作。州直各部门于本工作方案下发后3日内,将名单报送州推行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府法制办)。(联系人:罗羽,联系电话:8231539)

(三)加强协调配合。

推行清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清单制度工作顺利开展。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办和州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的作用,督促各部门及时上报清理材料,认真开展审核工作,并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服务清单、收费清单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5个清单公布后的后续工作,建立“五单合一”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州政务中心要加强行政审批与推行清单制度工作的衔接,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