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函〔201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部门:

《黔西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

黔西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黔府发〔2013〕27号)要求,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依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州府发〔2014〕23号),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2014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组织

州水务局会同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农委、州审计局、州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考核,形成年度考核报告。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州水务局,承担具体的日常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考核分值为100分。五项指标分值如下:用水总量指标占30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占15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占15分、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占30分、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标占10分。工业增加值数据由统计部门提供;其余数据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供。

1.用水总量

(1)定义及计算

用水总量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环境补水四类。当年用水量折算成平水年用水总量进行考核。

农业用水指农田灌溉用水、林果地灌溉用水、草地灌溉用水和鱼塘补水。

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量。

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牲畜用水在内。

生态环境补水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

(2)评分方法

年度用水总量小于或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考核目标值-实际值)/考核目标值]×30+30×90%。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年度用水总量大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

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1)定义及计算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工业用水量与工业增加值(以万元计)的比值。计算公式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量(立方米)/工业增加值(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按2000年不变价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2014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上年度下降的百分比。

(2)评分方法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或超过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15+15×90%。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低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

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1)定义及计算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总水量的比值。计算公式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立方米)/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立方米)。

(2)评分方法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或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15+15×90%。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小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

4.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定义及计算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水质评价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与全部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的比值(单位为百分比)。计算公式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100%。

(2)评分方法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或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30+30×90%。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小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

5.县城以上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定义及计算

县城以上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水质评价达到三类水体以上标准的县城以上集中供水水源地数量与全部参与考核的县城以上集中供水水源地数量的比值(单位为百分比)。计算公式为:县城以上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标的水源地数量/参与考核的水源地数量)×100%。

(2)评分方法

县城以上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或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10+10×90%。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县城以上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小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目标完成情况得分由考核办根据珠江委《贵州省黔西南州本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核算》中计算方法进行计算、评分。

(二)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考核分值为100分,主要评分内容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保障措施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四个方面(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考核程序

(一)发布考核工作通知

由州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1月发布考核工作预通知,明确对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开展自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15年2月16日前将本地区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自查报告以及相关指标数据完成情况报送考核办(州水务局),并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自查报告以及相关指标数据完成要求见附件2、附件3)。

(三)实施考核

由州政府召开“黔西南州2014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会议”,组织对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考评。考核工作会议拟定于2015年2月26日在兴义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州人民政府主持,考核工作组由成员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组成。考核工作组将听取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依次汇报自查情况,对相关技术资料进行现场审阅,问询有关问题,集体讨论打分并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四)形成考核报告

州考核办综合自查、核查结果,提出考核评分和考评等次意见,形成2014年度考核报告,经考核工作组审查认可,由州水务局在2015年4月底前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

五、考核评分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一)年度考核评分

2014年度考核得分为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分值加权,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为:2014年度考核得分=(目标完成情况得分×权重)+(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得分×权重)。

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2014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所占权重分别

为0.4和0.6。

(二)考核等级确定

2014年度的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分值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六、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公告与使用

2014年度考核结果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州人民政府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二)整改与检查

考核不合格的县(市、试验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考核结果公告一个月内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

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相关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三)追究责任

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需要进行问责的,按程序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对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县(市、试验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2014年度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细则

2.《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自查报告》提纲

3.《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自查报告》复核技术资料要求

附件1

2014年度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细则

项目

序号

分项

分值

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

1

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

8

制定完成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在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1、编制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并经政府批复同意,3分。

2、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规划、开发区规划等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2分。

3、本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按照要求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3分。

2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4

制定辖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辖区内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年度用水总量管理。鼓励建立和探索水权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

1、开展辖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1分。

2、已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进一步分解到县级行政区,1分(省直管县本项直接得分)。

3、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的,本项得2分。

3

严格规范取水许可

5

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建设项目延续取水进行取用水全面评估,合理核定取用水量;建立取水许可管理登记信息台账;建立健全水平衡管理制度。

1、取水许可审批合理,管理规范,取水设施先验收后发证的得3分;

2、建立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录入率符合要求,2分。

4

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2

有序推进地下水(含地热水)的开发利用,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防止地下水(含地热水)过度开发、水质污染和水源破坏,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1、出台本行政区地下水管理规章制度,1分。

2、制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关停计划并有序实施,1分。

5

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4

依法按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禁止协议性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水资源费;加强计量管理,实行按计量收费。

1、水资源费能依法按时足额征收,无协议性收费和擅自减免水资源费现象,2分。

2、计量设施健全,实行按计量收费,2分。

6

加强水资源管理调度

2

制定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

1、组织开展辖区重要江河(湖库)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编制,1分。

2、实施经批准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1分。

小计

25

7

严格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

8

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实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与区域年度用水计划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对超计划或超定

额用水的单位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1、已将用水效率控制目标进一步分解到县级行政区的,1分(省直管县本项直接得分)。

2、建立计划用水制度,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或使用公共供水水量较大的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3分。

3、将用水定额应用于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工作,1分。

4、出台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和阶梯水价文件,2分;

5、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1分。

8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5

开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推动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

1、开展节水型单位、企业、学校创建活动,3分。

2、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制定灌区用水管理制度,1分。

3、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扶持政策,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水率,1分。

9

严格节水“三同时”制度

3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1、建立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分。

2、严格执行节水设施“三同时”相关要求,在水资源论证和规划审批等工作中考虑节水设施“三同时”内容,2分。

10

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

4

积极开展中水回用工程及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加大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矿山聚集区要加强矿井涌水处理回用,干旱缺水区要加强雨水积蓄工程建设。

1、出台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政策,1分。

2、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1分。

3、开展中水回用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2分。

小计

20

11

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5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1、已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进一步分解到县级行政区的,1分(省直管县本项直接得分)。

2、将水功能区划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2分。

3、工业污染源控制、城镇污水处理水平不断提升,2分。

12

强化排污口监督管理

5

对入河湖排污口要进行登记、审批及监督检查,对新建、改建和扩大入河湖排污口要进行科学论证,对现状排污量超出纳污能力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1、建立完善的入河湖排污口管理台账,掌握辖区内入河湖排污口动态变化情况,2分。

2、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2分。

3、现状排污量超出纳污能力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1分。

13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5

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快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

1、建立辖区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1分。

2、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无排污口设置,2分。

3、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完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并建立备用水源,2分。

14

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5

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

1、建立生态流量保障制度,在有关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中,注重保障生态流量,提出生态流量管理目标和要求,并落实有关措施,2分。

2、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试点和创建工作,2分。

3、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1分。

小计

20

保障措

15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6

逐级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建立考核工作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依据。

1、出台本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或实施方案,2分。

2、出台本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办法,2分。

3、建立本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或考核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部署、指导、分工负责水资源管理责任制与考核工作,2分。

16

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

6

提高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完善水资源信息统计与发布体系。

1、启动水资源管理及监控能力建设,2分。

2、开展辖区水质水量监测工作,组织编制辖区水资源公报和水务管理年报,2分。

3、水资源信息报送及时准确,2分。

17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8

加强各级水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和装备建设;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1、落实市、县两级水资源管理机构职能,明确专职人员,4分。

2、建立机构健全、职能清晰、装备齐全的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体系,2分。

3、积极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2分。

18

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12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做到规范使用和管理;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

1、各级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分;

2、各级财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为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撑,2分;

3、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比例达到或超过60%的,6分;

4、定期对辖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2分。

19

加强宣传与监督

3

开展水情宣传教育;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开展形式多样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2分;

2、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表彰或奖励,1分。

小计

35

合计

100

附件2

《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提纲

一、概述

概要说明本地区基本情况、2014年度水情和该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情况。

二、目标完成情况

概要说明本地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率用系数控制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县城以上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进行自评分。计算标准详见《实施方案》。

三、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概要说明2014年度本地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自评分。依据附件2主要考核内容,逐条列出具体评分内容,给出赋分分值,对照本地区2014年度已完成的主要工作,说明赋分理由。

四、成效及经验

总结2014年度本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成效及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分析2014年度本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六、自评结果

综合以上内容,依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要求,形成2014年度本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自评等级。

附件3

《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复核技术资料要求

一、文字说明

(一)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农田灌溉水有效率用系数指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县城以上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过程等。

(二)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各项具体评分内容的支撑材料清单(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填表说明

根据本级行政区的相关资料,填写附表1、2、3、4内容。

附表1-1县(市)2014年用水总量统计表

农业用水量

(亿m3)

工业用水量(亿m3)

生活用水量

(亿m3)

生态环境补水量

(亿m3)

总用水量(亿m3)

农业灌溉

鱼塘补水

畜禽用水

小计

火电

非火电

小计

居民生活

第三产业

建筑业

小计

河湖补水

城镇环境

小计

耕地灌溉

林地灌溉

园地灌溉

牧草地

灌溉

城镇

农村

附表1-2县(市)2014年供水量统计表

地表水源供水量(亿m3)

地下水源供水量(亿m3)

其他水源(非常规水源)供水量(亿m3)

总用水量(亿m3)

水库工程

塘坝和窖池工程

河湖引水闸工程

河湖取水泵站工程

跨区域调水

其他

小计

浅层水

深层承压水

小计

污水处理回用

其他

小计

从外区域调入水量

从本区域调出水量

附表1-3县(市)2014年区域经济社会指标统计表

实际灌溉面积(万亩)

鱼塘补水面积(万亩)

工业总产值(亿元,当年价)

工业增加值

(亿元,当年价)

常住人口(万人)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当年价)

耕地

林地

园地

牧草地

火电

非火电

小计

城镇

农村

小计

附表2-1县(市)2014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统计表

工业用水量(亿m3)

工业增加值(亿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率(%,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

当年价

按2000年不变价值算

附表2-2县(市)2014年农田灌溉水有效率用系数统计表

区域多年平均降水量(mm):2014年区域平均降水量(mm):

灌区规模与类型

个数

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

实灌面积

(万亩)

灌溉用水量

(亿m3)

农田灌溉水有效率用系数平均值

大型灌区

中型灌区

小型灌区

纯井灌区

总计

附表3-1县(市)2014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数据汇总表

水资源一级区

水功能区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

一级区

二级区

纳入考核水功能区个数

纳入考核的水功能区达标个数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XX1

保护区

保留区

缓冲区

开发利用区

饮用水源区

工业用水区

农业用水区

渔业用水区

景观娱乐用水区

过渡区

排污控制区

二级区小计

水功能区总计

边界缓冲区

XX2

合计

注:(1)纳入考核水功能区个数为《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2015年考核名录》所列水功能区个数。

(2)“十二五”期间评价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以此开展水质评价。

(3)应按照水资源一级区填报统计成果,同时填报本地区合计成果。

(4)边界缓冲区达标评价应以流域机构监测数据为依据。

附表4-1县(市)2014年县城以上城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数据汇总表

地区

县(市、区)

水源地名称

监测次数

达标次数

达标率

黔西南州

XX县(市、区)

……

合计

注:(1)纳入考核县城以上城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个数为《贵州省县级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一览表》所列的县城以上城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个数。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