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铜仁市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新增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铜仁市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新增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

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快、快中保好”经济发展的主基调,力争实现全市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实现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超800亿元,贷款余额超600亿元,力争新增贷款150亿元的目标任务。现将铜仁市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新增计划下达给各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信贷规模、争取资金、争取优惠金融政策。

二、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努力组织存款,扩大资金来源,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各金融机构要将全年存款的70%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并将贷款主要投向于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2014年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我市“三农”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园区建设、招商引资企业等方面。

四、市政府将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按《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对市辖各金融机构进行考核奖励。

附件:铜仁市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新增计划表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

铜府办发〔2014〕57号附件.xls

http://www.trs.gov.cn/ytbase/editer/net/DownPage.aspx?fid=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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