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5〕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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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省政府对我市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4〕112号)、《海南省水务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审计厅海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府办〔2014〕60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工作主要内容及指标
海南省人民政府从2014年度起启动对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考核工作,每年考核一次,每5年一个考核期。主要考核内容及指标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
1.目标完成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考核4项指标: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2.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和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二)考核指标
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考核指标: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35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1.4%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9%以上(2015年考核河流断面为藤桥西河赤田水库,水质目标为Ⅱ类)。
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603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7%以上(2020年考核河流断面分别为:藤桥河藤桥,水质为Ⅲ类;藤桥西河赤田水库,水质为Ⅱ类;宁远河扎南,水质为Ⅰ类;宁远河雅亮大隆水库,水质为Ⅱ类;宁远河临高村,水质为Ⅲ类。
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205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7%以上(2030年考核河流断面同2020年)。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确保迎检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三亚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岩峻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劲松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曹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世刚市水务局局长
张利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瑜市财政局局长
吴海峰市审计局局长
程春满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王铁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涛市统计局局长
孙宁市林业局局长
罗宏伟市农业局副局长
樊木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陈明海棠区人民政府区长
周俊吉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陈向奋天涯区人民政府区长
蒲慧芳崖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周月霞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主任
袁文革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由何世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迎检各项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用水总量控制
1.收集与用水量相关的经济社会信息。包括人口、灌溉面积(耕地面积、农田面积、林地面积、园地面积、牧草地面积)、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当年价及按2000年不变价计)等。(责任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农业局)
2.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水资源规划。在相关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布局中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规范审查和审批,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加快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市区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年度用水总量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管委会)
鼓励建立和探索水权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加强发证管理,强化计量设施监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加快城镇老旧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减少供水管网漏损。(责任单位: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6.及时编制中心城区中水回用规划,根据中水回用需求,确保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达到中水回用要求。(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7.与市政道路同步,加快推进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加快中水的推广利用,提高中水利用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其他道路项目业主单位)
8.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加大水资源费调控作用,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9.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范围,严格查处地下水违规采用;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编制并实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10.制定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区域水资源调度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区政府和部门等服从经批准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二)用水效率控制
1.稳步推进阶梯水价改革,推行节约用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2.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首先考虑节水要求;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水并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3.水资源短缺地区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管委会)
4.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5.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大农业、工业、生活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严格执行节水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1.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2.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3.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快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4.维持河流合理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5.编制我市污水处理及配套污水管网、泵站等设施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推进污水设施建设,提升我市污水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四)制度建设及落实措施
1.加强河流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2.完善水资源信息统计发布体系;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3.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4.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开展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识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考核工作作为当前和长远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通力协助,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确保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工作纪律,启动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对任务的落实负总责,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或者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甚至出现瞒报谎报数据的单位,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迎检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各项责任分工的落实,于2015年2月10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以便做好迎检工作。联系人:文世舜,联系电话:8867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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