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质量发展规划(2012-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质量发展规划(2012-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市政办〔2013〕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质量发展规划(2012—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0月30日

保定市质量发展规划(2012-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我市质量整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北省质量发展规划(2012-2020年)》(冀政函〔2012〕15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为目标,按照“加快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战略任务,本着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统筹兼顾、社会参与的原则,从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全面提高质量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产品质量。

到2020年,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5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全市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150项以上、绿色食品40项以上。每年培育1-3个有一定规模的名牌农产品,形成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农业名优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食品加工中小企业、小作坊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

制造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产值率提高5个百分点,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渐下降,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努力打造一批生产规模大、品牌美誉度好、市场占有率高的行业领军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

(二)工程质量。

到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实现建设工程重大结构质量安全零事故。每年建设一批获国家和省优质奖的工程,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是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三)服务质量。

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创建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力争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实现服务业大发展。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明显提升。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医疗卫生等主要服务业领域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均达到80%以上,打造10项以上服务品牌。初步实现服务质量的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在商业、旅游、餐饮等重点领域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20项以上,培育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15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大力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培育企业树立“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意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主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对质量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在食品、重要工业品企业中探索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质量知识培训。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质量控制,在汽车、装备制造、新能源、化工、建材、纺织服装、食品、轻工等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知名企业中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提高职工参与质量管理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巩固和发展质量管理优秀成果,切实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

3.加快质量技术创新。把质量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和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提高企业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优势。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争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4.发挥优势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向产业链两端推广,提高产业链整体质量水平,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力求做优、做精、做专、做特,全面增强质量竞争力。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1.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实施分类监管,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登记管理等制度。同时,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幼用品以及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督检验,形成综合施治、立体监管的长效机制。

2.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对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加强质量安全统计信息收集工作,建立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制度,注重分析研究,为宏观质量决策提供参考。

3.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完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并逐步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监、工信、农业、统计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实施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

4.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打假,坚决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净化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围绕我市区域产业特点,每年确定一批产业集中、问题突出的区域重点产品实施区域产品质量提升,杜绝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12365和12315质量举报信息平台作用。

(三)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1.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大力实施质量振兴战略,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兴县(市、区)活动,加大质量管理和安全保障投入,提升监管能力和装备水平。建立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质量事故责任追究,严厉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对设置地方保护措施阻碍监管、假冒伪劣现象严重、区域性质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2.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的行业和产品,实施区域限批。对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进一步严格质量准入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实施清洁生产模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落实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实施召回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取缔。

3.落实质量奖励激励机制。广泛开展政府质量奖和名牌创建工作,建立市、县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对获得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省级以上名优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通过发挥政府质量奖和名牌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实施先进管理方法,激励广大企业重质量、讲诚信、求效益、树品牌、追求卓越。大力支持质量攻关活动,在资金、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

4.创新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强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开展“品牌建设示范工程”,推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以品牌为龙头促进产业集聚和资源优化配置,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增强“保定制造”的竞争优势。在汽车、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建材、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主导产业,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优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宣传和推介知名品牌,扩大品牌影响,不断提升品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1.加强质量舆论宣传。扎实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质量管理、质量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和名优产品的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2.完善质量投诉机制。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充分发挥12365和12315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发挥质量仲裁检验、质量鉴定和检验检测、消协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

3.打造良好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五)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农业、工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种植、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场、基地)建设步伐,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提升标准化水平,促进服务标准化、工程质量标准化。引导、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动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支持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2.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围绕新兴产业发展、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改善民生的计量新要求,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提升计量服务节能减排降耗和转型升级提高质量的能力。重视民生计量能力建设,加强对水、电、暖、大宗货物交易等结算用计量器具的监督鉴定,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拓展检测范围,提高精密程度,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计量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

3.提高认证认可水平。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加大国家认证认可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获证实验室的信息化动态监管和分类指导,提升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监管的有效性。强化企业质量认证意识,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增强质量保障能力,发挥认证认可在促进研发创新、结构优化升级、提升质量水平和创建品牌中的基础性作用。

4.加快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一批政府认可、社会需要、特色鲜明、运行规范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谋划、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站)项目,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提高环境质量检测中心(站)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覆盖面大、检测能力强、客观公正的检验检测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工作措施

1.实施质量管理提升工程。推动企业引入符合实际的卓越绩效模式管理、6ó管理、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方法,培育一批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人才。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动员职工广泛参与QC小组活动,促进企业提升质量、降低成本、多创效益。通过管理提升,使重要产业骨干企业的主要经营绩效指标在同行业显著上升,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2.实施质量对标提升工程。在农业、工业、建设施工和服务业分步骤分层次开展质量对标提升工程,在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对照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与行业龙头企业及质量标杆企业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对标活动,查找不足,客观分析差距,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生产技术改造、产品质量改进、人员素质提升活动,完善比、赶、超长效机制,推动质量对标活动取得成效,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次和质量管理水平。

3.实施质量人才提升工程。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支持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立质量管理课程或质量检验专业。建立健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在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的关键岗位配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对企业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质量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鼓励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质量攻关等活动,努力争做“河北省质量标兵”。

4.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在现代物流、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商业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供水供电等服务业领域,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工作,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动服务行为规范的标准化,客观分析顾客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围绕我市质量发展目标和任务,相应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相关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大对质量教育、质量改进、质量提升、质量监管、质量检验、公共服务等关系质量发展的投入,确保实现质量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质量兴省战略和保定市贯彻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将落实质量发展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质量问题结合起来,突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狠抓落实,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形成合力,推动全市整体质量提升、发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本方案的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定期调度,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将对本方案的贯彻实施情况与质量考核工作相结合适时检查考核,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排队,考核结果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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