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承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承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已被水利部列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加大水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承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丁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牛立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新华市水务局局长

成员:管国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栾志宏市财政局副局长

殷明慧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朱绍强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韩立军市农牧局副局长

王鹤松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常庆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范有毅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段陟鑫市林业局副局长

郭玉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祝好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孙雷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秀红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建来市文物局副局长

杨玉艳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剑锋市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李新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水务局副局长刘剑锋兼任。

联系人:管华联系电话:2181288

Email:[email protected]

2014年8月11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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