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七政办通〔2015〕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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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建立市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研究解决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适时研究提出修订相关目标、任务、制度、标准等意见,强化对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组成成员
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水务局负责人为召集人,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城管局、住建局、水务局、审计局、统计局、物价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人社局、煤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委、市供排水总公司、桃山水库管理处为成员单位。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总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后,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副局长王慧祥兼任。
四、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有关单位。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报市政府决定。
(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研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报市水务局调整备案。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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