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1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省有关要求,研究解决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适时研究提出修订相关目标、任务、制度、标准等意见,强化对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浩然林管局局长

成员:关艳杰市财政局调研员

于天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晓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田元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荣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孙玉良市机关事物管理局副处长

孙殿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广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永军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健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玉玲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润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林举魁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赵景春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魏春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强市水文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总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后,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健兼任。

四、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有关单位。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报市政府决定。

(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研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报市水务局调整备案。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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