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鄂政办发〔2012〕8号
颁布日期:2012-0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2〕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根据省委、省政府今年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近年来省政府立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2012年度立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着重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立法。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方便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活动,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要善于运用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起草审修规章草案,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努力实现立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要健全规章备案审查与定期清理制度,把规章的“立、改、废、释”结合起来。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避免立法过程中出现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涉及重大意见分歧,相关部门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省政府法制办在慎重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请省政府决定。

三、制定具体方案,确保落实计划。对《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中的计划项目,各起草单位要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范围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人员,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并做好立法过程中的相关工作。要保持立法计划的严肃性,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立法计划项目的,须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对《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中的预备项目,各起草单位要及早进行前期调研、草案起草、部门协调等工作,预备项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转为计划项目。省政府法制办要适度提前介入,跟踪了解草案起草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

制定《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地方立法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12年度立法计划分为计划项目和预备项目。计划项目是指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草案并完成前期调研工作,本年度应出台的立法项目,包括接转上年度待省政府审议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安排的计划项目。预备项目是指2012年度要抓紧进行前期调研、草案起草、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工作,条件相对成熟时可转为计划项目的立法项目。

省人民政府2012年度立法项目如下:

一、计划项目(共20件)

(一)上年度接转项目(14件)

序号规章名称起草单位

1湖北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省发改委

2湖北省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3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人社厅

4湖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

5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

6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水利厅

7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省农业厅

8湖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省农业厅

9湖北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省商务厅

10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省商务厅

11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修订)省人口计生委

12湖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省质监局

13湖北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修订)省测绘局

14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修订)省综治办

(二)本年度新安排项目(6件)

序号规章名称起草单位

1湖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省公安厅

2湖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修订)省住建厅

3湖北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省粮食局

4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安监局

5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修订)省人防办

6湖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预备项目(共31件)

序号规章名称起草单位

1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省政府应急办

2湖北省政府参事工作办法省政府参事室

3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物价局

4湖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公安厅

5湖北省消防工作问责办法省公安厅

6湖北省居民地地名标志管理办法省公安厅

7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省人社厅

8湖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省民政厅

9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暂行办法省民政厅

10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实施细则(修订)省民政厅

11湖北省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

12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省环保厅

13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住建厅

14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

15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

16湖北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办法省交通运输厅

17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省水利厅

18湖北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省水利厅

19湖北省双低油菜产业发展管理办法省农业厅

20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省卫生厅

21湖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审计厅

22湖北省出版物市场管理办法(修订)省新闻出版局

23湖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省物价局

24湖北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省质监局

25湖北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质监局

26湖北省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办法(修订)省质监局

27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安监局

28湖北省气象信息共享和使用管理办法省气象局

29湖北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省气象局

30湖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省气象局

31湖北省电信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省通信管理局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