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恩施州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恩施州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科学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我州水资源,现将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目标下达给你们。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重大建设项目时,要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预审、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和监督检查取用水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条红线”控制目标。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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