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恩施州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要求和时间控制节点,明确具体负责人、联系人,于4月28日前报州水利水产局(联系人:谷锦辉,电话:8241865、13085191858)。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恩施州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十二五”期间县市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指标,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一)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

(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四)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二、州水利水产局。负责制定“十二五”期间恩施州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县市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

三、州发改委。负责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把关,提高全社会用水效率。

四、州经信委。负责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促进产业优化改造升级。

五、州财政局。负责试点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对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

六、州环保局。根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负责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控制企业水污染排放,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

七、州农业局。负责组织每亩地少施一斤化肥、少撒一两农药、少用一方水活动,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八、州水文局。负责严格水资源管理技术报告、方案、规划等编制,负责对纳入考核和监督管理的重点水功能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和入河排污口进行定期监测和编制水质公报,负责水文站网建设、地下水站网建设、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入河排污口监控能力建设;协助州水利水产局完成相关制度制订工作和水资源管理日常工作。

九、州教育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林业局、质监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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