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4〕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0月17日
黄冈市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抓住冬春有利时节,组织和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好农业农村“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高我市农田水利服务和农业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农业持续稳定增长,为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任务:今冬明春全市投入资金23亿元,投入机械40万台班,投入劳力1600万工日,兴建各类水利工程1.3万处,完成土石方4100万立方米,完成修复水毁工程4200处,整修渠道1200km,整险加固水库174座,治理中小河流15条,新建村镇供水181处,新增供水受益人口60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km2。实现新增灌溉面积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
(二)工作重点
1.安全饮水工程。大力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解决6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源和水质保护,提高农村集中供水覆盖率和水质合格率。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县级农村供水专管机构,建设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立县级维修养护基金。完成“十一五”安饮工程验收工作。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抓好174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开工建设。加快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库整险加固后的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积极探索水库专业化、集约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新模式。
3.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抓好在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武穴、浠水、英山县要加快在建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工。启动麻城沙河、蕲春株林河等15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开工建设。做好黄梅西隔堤堤防整治工程。
4.小农水工程。整合各级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抓好7个小农水国家级重点县、2个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3个中央统筹土地出让项目、省级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解决好农田水利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5.大中型灌区建设工程。抓好在建明山、白莲河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武穴引江、蕲春鹞鹰岩两个重点中型灌区开工建设。
6.泵站涵闸更新改造工程。加快黄州区东河泵站和黄梅县黄莲咀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进度,启动火连畈泵站建设,抓好陀湖闸除险加固。
7.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抓好麻城、罗田等5县(市)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督促抓紧红安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8.农村水电项目。加快推进罗田、英山、红安、麻城等县33个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积极抓好团风张家河、罗田栗子坳2个水电代燃料项目,强化政策宣传,督促落实代燃料项目电费补贴政策。扎实抓好红安、英山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9.“五小”水利和水毁修复工程。组织群众兴修“五小”水利等“家门口”工程12861处。抓好采取“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的办法,继续激发群众大搞小塘、小堰、小泵站、小河、小渠等“五小”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利用秋冬有利时机,抓好2014年汛期水毁修复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地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责任制,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格局。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地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县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订切实可行的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做到农田水利计划、项目、责任、质量、时间“五落实”。
(二)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地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政策,落实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各级水利、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水利资金投入,并采用社会融资等多种办法,引导受益户和其它经济组织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继续实施“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政策,集中使用“一事一议”农民投工投劳的水利建设资金。要确保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规定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规范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管。各地要切实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实行“五制”管理,对按政策法规要求必须招标的项目做到应招尽招,不允许出现避招投标或招标量不足的现象。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要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管理,做到质量和进度相统一。要成立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加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推进体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加快推进以明确产权为核心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由农村集体、农民或者投资人所有,交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持有的有效管理形式。要规范使用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及中央和省级统筹资金对农田水利设施维护费用。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小型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分级管理、分类管理、专业管理、群众管理的模式和途径,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检查督办。要加大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要项目和行动滞后的地方,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巡回督导、跟踪督导、驻点督导、舆论督导,把检查督办贯穿到建设管理的全过程。要开展考核评比,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推动农田水利建设的深入开展。
附件:2014—2015年度黄冈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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