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荆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2〕44号
颁布日期:2012-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荆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荆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荆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4月16日)

为了认真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1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1年,我市重点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群测群防由市、县、乡镇(所、分局)、村、组、个人六级网络系统组成。全市地质灾害点共计268处。其中,松滋境内区划调查地质灾害点共计262处:滑坡63处、地面塌陷119处、崩塌13处,不稳定斜坡57处、地裂缝10处。石首市有地质灾害崩塌点6处。全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8起。其中,滑坡6起、崩塌1起、地面塌陷1起。成功预报避让地质灾害1起,避免伤亡人数212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完成应急预案调查3起,搬迁人数103人。

二、2012年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根据多年来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基本规律,结合2011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2012年天气趋势,综合分析地质灾害的分布及危害程度,今年我市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仍是滑坡(崩塌隐患),其次是地面塌陷和矿山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主要有:

省级:

(一)松滋市卸甲坪乡卸甲坪村三组土质滑坡;

(二)松滋市卸甲坪乡卸甲坪村一组欧家河土质滑坡;

(三)松滋市卸甲坪乡卸甲坪村四组杨家垴土质滑坡;

市级:

(四)松滋市老城镇义兴村一、二、四、八组土质滑坡;

(五)松滋市刘家场镇三望坡村一组土质滑坡(A区);

(六)松滋市刘家场三望坡一组(b区)危岩崩塌体;

(七)松滋市刘家场镇观音淌村五组烧起坎滑坡;

(八)松滋市刘家场三望坡四组(黄木岗)危岩崩塌体。

三、预防方案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各地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十有县”(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的要求,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管理,各部门协同作战落实措施。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水利、交通、城建、民政、交通、公安、化工、煤炭等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建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防治,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做好重点预防区监测预警工作。各地要组织国土资源等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尤其是对长江大堤、交通干线、重点工程、矿区、居民密集区、山边斜坡地带等重点区域和矿山尾矿库(坝)、废渣堆、采空区及以往发生过地质灾害的地质灾害点等进行重点调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状况,在查明地质灾害体稳定性程度、影响范围、威胁对象等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并认真组织实施。对重点灾害地区要实施专人定点监控,并制定详细防范方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提高抗灾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与群众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尤其是要将省、市级地质灾害重点监测区(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位,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设置警示牌,向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明白卡”。各监测单位要作好监测记录,及时分析监测成果,做好预报,制定以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为主要内容的详细防灾预案,因地制宜地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发现异常,应迅速报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

(五)加强汛期排查、巡查、复查,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地质灾害预防要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同时,要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重点地区、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地质灾害排查和汛前巡查、汛中检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完善汛期24小时值班及灾情快报制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地质灾害重点地区、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各县市区要落实专班,做好应急值班,对各种可能造成地质环境破坏、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尽可能防止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划定的危险区域要及时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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