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发〔2013〕32号
颁布日期:2013-05-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宜昌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

宜昌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3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全市2013年质量工作重点,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质量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制定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措施,强化创建责任。以争创活动为契机,完善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挖掘质量文化特色,夯实质量工作基础,强化质量强市理念,组织开展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不断推进质量工作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市质量兴市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加)二、大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和政府质量奖励

大力宣传卓越绩效管理标准,推动卓越绩效管理“千百十工程”,引导15~20家企业全面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精心组织评定第二届三峡质量奖,发挥三峡质量奖的导向作用,鼓励旅游、金融、医疗等服务业逐步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支持企业争创第五届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市质量兴市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三、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程,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着力构建食品进口注册工作体系。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评价体系。推动物流、金融、生活性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宜昌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四、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区)创建活动。(市农业局、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负责)五、加强重点工程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专项行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以及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住宅、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电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六、探索建立“宜昌精品”培育机制

完善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建立精品名牌数据库。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推动企业参加品牌价值评价活动,积极引导企业申报湖北省名牌产品。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大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为重点,着力培育一批与国际国内顶尖品牌媲美的“宜昌制造”和“宜昌服务”高端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七、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

重点围绕食品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违法违规记录公开制度。开展豆制品、学校食堂食品、功能保健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推进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产品、有机产品、服务外包等认证。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发布产品伤害预警信息。加强口岸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宜昌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八、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

严查彻办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汽配制假售假等违法大案要案。依法严厉打击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销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管理局、宜昌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参加)九、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

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产品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施重点、大型企业年度社会责任发布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消费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开展质量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攻关、QC小组、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负责)十、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乳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白酒、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和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发布《2012年宜昌质量状况》白皮书。(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市食安办等部门负责)十一、开展“质量月”等主题活动

开展内容丰富的“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加快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及市直有关部门参加)十二、加强质量工作考核

完善市、县两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规范质量统计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绩效管理,完善质量评价指标。将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市目标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要参照上述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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