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十二五”和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市“十二五”和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发〔2016〕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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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全市“十二五”和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宜府办发〔2016〕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宜昌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宜府办发〔2013〕53号)、各县市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和《宜昌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宜府办发〔2014〕30号)精神,市政府对全市“十二五”和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当阳市大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2011年以来,督促完成2家陶瓷企业的清洁能源改造和1条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脱硝改造,完成三峡新材4条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硫脱硝工程的建设投运和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联网,淘汰关闭300万平方米/年陶瓷生产线和日产12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各一条,大幅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枝江市和宜都市大力推进火电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督促中石化湖北化肥分公司和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完成脱硫脱硝改造;宜都市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减排工作,科学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兴山县稳步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秭归县、伍家岗区、猇亭区和宜昌高新区按期完成小火电机组淘汰任务;西陵区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截至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的99%、118.2%、198.1%和168.4%。2015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减排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共实施减排项目199个,减排化学需氧量3713吨、氨氮705吨、二氧化硫4711吨、氮氧化物3809吨。
在消化新增量的基础上,我市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分别较上年削减1.5%、1.5%、1%及氮氧化物较2010年削减5.5%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及6个市直部门均完成了“十二五”和2015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其中当阳市、枝江市、秭归县、远安县和长阳自治县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完成较好,宜都市、秭归县、伍家岗区、宜昌高新区、西陵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为全市“十二五”减排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配套管网不完善,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减排效果未充分发挥。老城区普遍未实施雨污分流。部分地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负荷严重不足或进水浓度过低。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花艳、渔洋关、点军和猇亭污水处理厂等进水严重不足,亟需加快污水配套收集管网建设。点军、高坝洲、红花套、渔洋关和龙泉污水处理厂等进水浓度过低,污水处理厂难以正常运行。二是少数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2015年,沙河、猇亭、夷陵区城区、枝江城西、长阳县城和秭归郭家坝污水处理厂等均存在不同程度出水水质超标问题。
(二)重点行业环保设施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根据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宜昌弘洋水泥有限公司和华新水泥(宜昌)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窑脱硝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出口氮氧化物频繁超标。多家电力和水泥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在2015年减排核算中被扣减减排量。
(三)部分地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十二五”期间,全市实施畜禽养殖减排项目449个,占纳入环境统计规模化养殖场数量的65.93%。其中得到国家认定的项目322个,仅占纳入环境统计规模化养殖场数量的47.28%,有效认定率不高。部分地区农业减排措施不到位,其中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点军区、当阳市、枝江市、兴山县、五峰自治县实施并认定的畜禽养殖减排项目占纳入环境统计规模化养殖场数量比例不足50%。
(四)在线监测运行维护亟需加强。一是在线监测系统不完善,未按要求实时监控进出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主要指标,如沙河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安装进水在线监测设备。二是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排污状况,影响了减排量的认定。
三、考核结果运用
总量减排工作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省政府县域经济考核和省、市总量减排“以奖代补”资金分配的依据。
附件:1.“十二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情况表(略)
2.2015年度全市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情况表(略)
http://xxgk.yichang.gov.cn/gov/jcms_files/jcms1/web2/site/art/2016/4/21/art_28328_625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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