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迎战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政办函 [2010] 45号
颁布日期:2010-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迎战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函[2010]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迎战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湘西自治州迎战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方案

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将于2010年9月12日至22日在湘潭召开。为了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我州体育代表团参加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任务,充分展示湘西各族人民精神风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展示我州体育运动发展水平,促进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振奋湘西民族精神,为富民强州、构建和谐湘西而努力。本着重点突破、优化管理、扩大优势、注重效益、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争创佳绩的迎战思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激活县市力量,加大业余训练力度,加强体育人才跟踪交流,努力开创上下团结,协作迎战的新局面。

二、任务目标。我州代表团共399人参加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力争夺取金牌35枚,获总分900分,实现金牌数“保八争七”目标,力求取得更大突破(见附件1、附件2)

三、组织机构。为实现参赛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湘西自治州迎战省第十一届运动会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州长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协管体育工作副秘书长、州体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州体育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8县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体育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文)。

四、赛前集训和时间安排

我州代表团拟参加青少年组田径、举重、皮划艇、赛艇、摔跤、体操、蹦床、跆拳道、羽毛球、武术10个项目和成人组羽毛球、武术、乒乓球、棋类4个项目的比赛。赛前集训和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10年5月前):各项目重点运动员180人参加第一批集训;第二阶段(2010年6月至比赛):各项目参赛运动员336人全部参加第二批集训。

五、计牌与计分办法

(一)直接参赛计牌与计分。县市布局项目直接参加省十一届运动会,取得奖牌和得分按5倍计入州第十二届运动会奖牌数和团体总分(含成年组)。

(二)间接参赛计牌与计分。县市输送到州体校和州举重人才基地的运动员在省十一届运动会上所得奖牌和得分,各县市跟踪投入的,按奖牌数和得分数3倍计入州第十二届运动会各县市奖牌数和团体总分;未跟踪投入的,按比赛实际所得奖牌与分值计入州第十二届运动会县市奖牌数和团体总分。

(三)输送贡献分。县市输送到省专业队和八一体工队的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计金牌一枚,获第七、第八名计金牌两枚,获第四、第五、第六名计金牌三枚,获第二、第三名计金牌四枚,获冠军计金牌六枚;参加亚运会、全运会、城运会及全国锦标赛比赛获第七、第八名计金牌一枚,获第四、第五、第六名计金牌二枚,获第二、第三名计金牌三枚,获冠军计金牌四枚(且可重复计算奖牌,但不计分,计入州第十二届运动会),不分直接输送与间接输送。

(四)常年比赛分。在州第十一届运动会至州第十二届运动会期间,县市重点布局项目单独组队参加省常年比赛,可选其中两次最好成绩2倍分值计入州第十二届运动会。布局项目在其他县市招收的学生参加常年比赛,可选其中两次最好成绩2倍分值计入州第十二届运动会,输送、训练单位各按一半分值计入县市团体总分。

六、奖惩办法

(一)风险抵押责任制

1、州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竞训科、科研所、州体校、基地主要负责人交纳风险抵押金600元,完成“保八争七”目标任务按风险抵押金2倍给予奖励;未完成基本任务的,扣除风险抵押金。

2、各项目领队交纳风险抵押金600元,完成各项目任务指标按风险抵押金2倍给予奖励;未完成基本任务的,扣除风险抵押金(各项目任务指标附后)。

3、强化竞争机制,州体校教练员上岗必须交纳风险抵押金600元,在省十一届运动会上完成目标任务的,按风险抵押金2倍给予奖励;未完成基本任务的,除扣除风险抵押金外,不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实行末位淘汰,作待聘人员安排。

(二)完成任务奖。完成既定任务,州人民政府奖励州代表团10万元,其中州体育局3万元,州体校2.8万元,州举重基地1万元,县市各4000元。任务以此次下达的金牌数(见附件2)为准,在此基础上,州代表团金牌总数排名每前移一位,奖励州体育局2万元。

(三)奖牌、分值奖励。在省十一届运动会上获金牌一枚奖8000元,银牌一枚奖2000元,铜牌一枚奖1200元,其他名次按每分100元奖励,教练与运动员奖金各占50%。

七、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迎战省十一届运动会工作是全州体育工作的一件大事,州人民政府将完成目标任务作为县市体育目标管理主要指标,各县市要制定迎战方案和夺分计划,完善“举州体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投资、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迎战工作。

(二)健全训练管理体制。强化激励机制,继续在教练员中全面推行教练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风险抵押制、末位淘汰制。实行风险抵押责任承包管理制度,层层签定责任承包合同,确保任务落实到项目、到教练员、到运动员。

(三)完善竞训保障机制。建立重点项目、重点运动员训练、恢复、科研一体化管理机制,努力提高金牌的科技含量。继续实行金牌承包风险抵押制度,对签订金牌任务的教练员按每枚金牌运动员发放营养费4000元,如未完成任务,如数退还。教练员要认真分析参赛项目在全省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大向上输送培养和省内人才交流力度,为优秀运动员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大经费投入。县市体育局、州体校、州举重人才基地要全力抓好布局项目训练工作,安排迎战专项经费,添置必需的训练器材,积极创造条件为教练员训练工作排忧解难。要逐步改善运动员训练设施和生活条件,增强投入效益,采取提前投入、重点投入、政策投入,确保重点运动员的培养和训练。

(五)深化体育改革。改革竞赛制度,加大州第十二届运动会县市直接得分比例,加大迎战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附件:1、湘西自治州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代表团人数统

计表;

2、湘西自治州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各单位金牌和分值任务。

附件1:

湘西自治州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

代表团人数统计表

青少年组

成人组

团部

备注

领队

教练

运动员

领队

教练

运动员

团长

副团长

工作人员

武术

1

2

18

1

2

8

1

3

8

乒乓球

1

2

16

羽毛球

1

3

32

1

2

16

棋类

1

1

16

田径

1

4

36

体操

1

6

30

蹦床

1

2

24

举重

1

2

30

摔跤

1

4

36

跆拳道

1

3

20

皮划艇

1

2

28

赛艇

1

2

26

合计

10

30

280

4

7

56

1

3

8

总计

399人

附件2:

湘西自治州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

各单位金牌和分值任务

单位

金牌数

分值

备注

州体校

16

260

州举重基地

8

200

吉首市

2

80

永顺县

2

80

古丈县

2

80

保靖县

1

40

花垣县

1

40

泸溪县

1

40

凤凰县

1

40

龙山县

1

40

合计

35

900

注:1、县市可直接完成金牌和分值任务,也可间接完成金牌和分值任务,间接完成按3:1计算金牌和分值数(3块赛会金牌=1块任务金牌,3分赛会分值=1分任务分值)。

2、县市直接完成金牌和分值,即县市布局项目直接组队参加省十一届运动会获得金牌和分值。

3、县市间接完成金牌和分值,即县市输送到州体校、州举重基地运动员参加省十一届运动会获得金牌和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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