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 文号:长政发〔2015〕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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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
长政发〔2015〕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促进作用,牢固树立质量拓展市场、品牌提升实力、管理塑造形象的质量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创新驱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我市质量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现就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全面推动质量进步,努力建设质量强市,为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推进产业升级、创建智慧城市、建设生态文明、提升生活品质,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牢固树立质量强市的质量发展观,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的转变。通过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品牌发展战略和质量提升战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建设,努力使全市质量建设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安全保障更加可靠,质量创新能力更加强大,质量总体水平更加领先,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高。
二、实施“四大战略”,提高质量创新能力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质量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培育一批具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优势企业,支持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推动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构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公共服务平台,以技术创新促进质量提升。到2020年,累计培育20家以上国家和省专利示范企业,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0万件;专利授权总量达到1.5万件,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3000件。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夯实质量基础。加快构建具有长沙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支柱产业为重点,支持、鼓励我市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单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争取标准“话语权”。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等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到2020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00项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60%以上,建设30个以上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实施品牌战略,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提升内在素质,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树立品牌消费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在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树立长沙品牌形象,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到2020年,累计培育创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驰名商标50件以上,湖南名牌200个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800件以上,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0%。
(四)实施质量提升战略,提高质量绩效。引导和推动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普及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示范推广。加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活动。到2020年,有10家以上企业获得湖南省省长质量奖;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企业100家以上,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三、构建“四大体系”,增强质量基础能力
(一)构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增强质量安全防控能力。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职能,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
(二)构建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增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市场两种资源,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检测体系。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和湘江新区建设目标,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国家、省级质量检验中心,加快提升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合理布局产品、工程、食品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建设高水平实验室。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修订、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作用,培育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的质量咨询、质量培训、质量评估等质量中介机构,壮大质量服务社会力量。
(三)构建质量诚信体系,增强质量行为约束能力。以“信用长沙”信息系统为载体,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制订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统一的失信制约规范,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和市场约束机制,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积极培育质量信用文化,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珍惜质量信誉。
(四)构建质量评价体系,增强质量建设引导能力。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为基础,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统计指标体系。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和方法,客观反映全市四大实体质量的变化情况,作为衡量区域和行业发展质量的依据,每年开展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将质量评价指标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体系,引导各级政府及全市企业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以质取胜、转型发展上来。
四、加强质量建设,推动质量总体水平提升
(一)提升产品质量。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和可追溯制度。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有关部门要制定加强产品质量工作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支柱产业基本建立和实施联盟标准,推进转型升级。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预警工作,完善并落实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办法。建设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加强农产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及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犯罪行为。到2020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市以上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其中本市生产的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分别达到98%、95%和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80%以上,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证率达到40%以上。
(二)提高工程质量。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难等问题。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严格实施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适时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和推广低能耗建筑试点。贯彻落实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狠抓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住宅工程等质量安全管理。到202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保持在全省领先水平;争创“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5项以上,省级以上优质工程不少于60项。
(三)改进服务质量。推广、实施服务标准,重点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开展服务惠民行动,努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外贸、金融、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的质量体系,智慧物流、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新业态的质量建设明显加强;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大于75%。
(四)改善环境质量。重点解决水源污染、土壤污染和城市空气污染等问题。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准入,加强监管,开展环境质量惠民行动。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下达指标要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大于7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dBA。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处于全国前列水平。
五、加强领导,完善措施,保障质量强市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沙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统一领导、协调全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质量强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规划,细化工作目标,研究建立质量强区县(市)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建立完善有效的推动和落实机制,层层组织开展质量强区县(市)、质量强镇(乡)、质量强企活动,确保质量强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质量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研究制订促进质量建设的政策。强化以标准研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技术改造的政策导向,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企业争创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以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传统产业向现代新型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加大对高等级检验检测实验室、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质量安全、民生计量等工作的财政投入,足额保证质量监督抽查、民生计量强制检定等工作经费。市政府根据全市质量建设需要,每年安排适当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质量培训、质量宣传、质量研究、质量提升、质量攻关、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和质量风险评估等质量建设活动。
(三)加强执法监管。加强生产环节、流通领域、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质量红黑榜发布制度。对涉及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和质量监测,建立安全的消费环境。加强对品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的保护,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公平、公正的质量发展环境。
(四)优化质量环境。进一步完善质量法制环境,健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质量资源向优质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集聚。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依托12345市民热线,畅通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质量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将质量法规教育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增强全民全社会质量法制意识。
(五)加强人才培养。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开设质量管理、标准化等课程,重点培养高层次的质量管理人才;积极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力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高技能技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操作技能及企业经营者管理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
(六)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促进各行各业思质量之举、谋质量之策。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理性科学节能环保的消费观念,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本意见自2015年10月21日起实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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