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株洲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株洲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株办〔2014〕26号

各县市区委,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党组(党委):

《中共株洲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

中共株洲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着力推进9大类36项重点改革,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修订相关部门“三定”内容,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备、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牵头单位:市编办

2.整合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机构和职责,优化配置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初步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启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单位:市编办

3.有条件的地方启动新一轮并乡(镇)合村试点,扩大乡村规模,建设区域性中心镇、中心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4.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制度。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推进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5.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管理模式。清理并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整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理顺管理体制和职责。

牵头单位:市编办

6.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全面实行商事登记、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年度报告公示制,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7.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出台株洲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办法,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妥善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8.深化政府投融资改革,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完善投融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统一招标平台建设,实行招投标透明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9.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口径的财政预算体系;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机制;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和项目目录;研究跟进国家税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0.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认真落实金融“国十条”政策;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规范民间金融中心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工作办

11.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激励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集中突破一批两型低碳关键技术瓶颈。探索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投入和利益分配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体系。推进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改革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在经费使用上,对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公益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政府给予稳定支持;对面向市场的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研究,推动其市场化、企业化。打造科研服务平台,摸清科研基础设施底数及科研服务需求,研究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2.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投融资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城建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股权融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拓宽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建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定期发布机制,通过特许经营、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公开透明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3.拓展对外开放大通道,积极发挥“一带一部”核心区的重要区域优势,加快构建大交通网、口岸大通关建设,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与萍乡、吉安等赣西地区的经贸合作,推动区域贸易、投资、技术协作发展。继续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及个人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形成有利于降低我市企业及个人“走出去”的风险、提高海外竞争力的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4.加快开放型经济平台建设。加快园区升级发展,推进具备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推动创建台资工业园;推动综合保税区的申报进程;加强对接自贸区,争取在我市设立湖南省自由贸易区试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三、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

15.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征地拆迁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登记体系、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长效机制,加快解决房屋发证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

16.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居住证制度,加快形成以常住人口为依据的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四、深化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17.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研究建立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制度;加快建设和完善对重点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我市绿心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18.启动对自然生态空间和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面落实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株洲市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实行分区分类考核办法,相对增加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的考核权重,建立绿色GDP考核机制。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两型办

19.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推广两型综合评价制度。整合全市有关环保监管执法职能,建立统一的生态文明信息平台,建立局级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两型产业集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实施绿色消费政策,编制两型产品政府采购名录,完善两型技术产品的绿色采购制度。

牵头单位:市两型办

20.完善林权流转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机制。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21.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管预警机制,建立企业环保及诚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探索碳排放交易机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五、推进社会事业创新发展,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22.整合统筹城乡基本社保体系,加快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统筹,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健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的保障机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研究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3.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推行保障性住房“五位一体”的后续管理模式。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住房信息系统。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启动建立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和重点人群住房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2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全面实施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市区医疗资源整合新路径,鼓励社会办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5.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和重要案件庭审的电视或网络直播,实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公开。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6.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体系,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27.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七、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28.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决策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扩大公民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管理的途径,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

牵头单位: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9.贯彻落实《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试行)》,着力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室

30.健全村(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完善民情恳谈、社区听证与论证、社区评议与质询等对话机制。建立健全村(居)民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31.积极稳妥推行电视问政、网络问政。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八、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32.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的具体途径和办法。

牵头单位:市纪委

33.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及相关配套措施,完善和细化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方面具体制度。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九、推进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健全干部激励约束机制

34.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将各类单项考核统筹纳入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全面小康办)

35.健全工作责任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协调联动、问责追责机制,促进改革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委政研室)

36.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唯GDP取人、年龄层层递减等现象。健全干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与任期制相结合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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