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2010年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洪府厅字〔2010〕85号
颁布日期:2010-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南昌市2010年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字〔201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2010年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南昌市2010年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快示范城镇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今年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我市今年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2010年工作总体思路

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为统领,围绕“山江湖综合开发战略——外围组团规划”,科学编制“五大组团”和小城镇规划,全力推进“五大组团”和“五个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项目调度及考核机制,确保今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

(一)出台实施意见

1、起草《关于加快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报政府审批;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2、起草《关于加快示范城镇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报政府审批;责任单位:市委农工部;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二)规划编制

1、编制“五大组团”城市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2、编制“五大组团”控制性规划和详细规划;责任单位:各组团所在县区;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3、“五个重点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修编、调整。责任单位:各镇所在县区;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三)拟定项目:梳理“五大组团”开发和“五个重点镇”基础设施项目表,拟定三年计划及2010年季度计划,明确形象进度及时间节点;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三、领导分工及职责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东亮,挂点指导莲塘组团开发建设。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卢晓健,挂点指导九龙湖组团开发建设。

市委常委凌学仁,挂点指导新建县长堎镇建设。

市人大副主任万先勇,挂点指导进贤县民和镇建设。

市人大副主任白波,挂点指导安义县龙津镇建设。

市政府副市长黄春平,挂点指导乐化组团开发建设。

市政府副市长刘建洋,挂点指导莲塘组团开发建设。

市政府副市长曾光辉,挂点指导瑶湖组团开发建设。

市政府副市长刘家富,挂点指导梅岭组团开发建设。

市政协副主席徐荷娣,挂点指导南昌县向塘镇建设。

市政协副主席龙国英,挂点指导进贤县李渡镇建设。

挂点市领导负责挂点组团(重点镇)开发建设的指导、督促、协调和支持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要求

1、3月20日前,成立市“五大组团”及“五个重点镇”建设领导小组(暂定名),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2、3月31日前,各组团所在县区出台相应方案及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3、各组团及各重点镇按照“半月调度、半月检查”的机制,可以采取会议集中调度、巡查调度、定点调度、定项调度等多种形式,由挂点市领导对挂点组团或重点镇开发建设工作进行调度、检查和推进。

4、市里按照“月调度、季检查、半年考评、年终小结”的机制,由市城乡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推进工作。

附:1、南昌市“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2、市“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工作调度及考评制度

南昌市“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赵东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卢晓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凌学仁市委常委

万先勇市人大副主任

白波市人大副主任

黄春平市政府副市长

刘建洋市政府副市长

曾光辉市政府副市长

刘家富市政府副市长

徐荷娣市政协副主席

龙国英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王肇赣市政府副秘书长

龚亚立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晓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焘市政府副秘书长

其他成员从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委农工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南昌县政府、新建县政府、进贤县政府、安义县政府、湾里区政府、南昌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桑海经开区管委会、英雄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中明确一名副县级以上(包括副县级)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委,与城乡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龚亚立同志担任。

市“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工作调度及考评制度

为科学地、高质量、高效率地指导推进我市“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经市“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调度及考评制度如下:

一、调度制度

(一)调度会议制度

1、各组团(重点镇)调度会议每半月召开1次,研究决定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会议由挂点指导的市领导负责召集并主持。

2、领导小组调度会议一个月召开1次,听取各组团、各重点镇推进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和下步工作打算,研究决定“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各组团、各重点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3、领导小组调度会议一般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组团、各重点镇联络组组长出席。根据需要,也可邀请相关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委、市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某些议题。

4、领导小组调度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在会议召开前2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同时送达会议有关材料,以备各参会人员有充分时间对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准备意见。

5、提交领导小组调度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是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项目的重要事项,或是“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在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会议议题需经各组团、各重点镇分管市领导同意,以各组团、各重点镇的名义报“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提出安排意见后,报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凡各组团、各重点镇可以协调解决的事项,不提交领导小组调度会议研究讨论。

6、提交领导小组调度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各组团、各重点镇分管市领导按汇报提纲汇报。讨论问题时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提出决策意见。

(二)调度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1、领导小组调度会议作出的决定事项,由各组团、各重点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贯彻落实。

2、领导小组调度会议应由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撰写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暂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不发纪要。会议纪要分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以及有关县区(开发区、新区)、市委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领导小组调度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各组团、各重点镇也要参照领导小组调度会议制度建立相应的调度制度。

二、考评制度

(一)总体原则

1、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区别对待,分类评价,结合项目性质、类别进行考评;

3、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二)组织机构

由市“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派员组成检查考评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

(三)检查、考评对象

2010年“五大组团”和“五个重点镇”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县区(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及项目责任单位(部门)。

(四)检查、考评内容

检查、考评项目前期准备情况、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推进成效。

(五)检查、考评办法及年终小结

检查、考评采用以季检查、半年考评和年终小结形式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开展。“五大组团”纵向比变化、横向比力度,“五个重点镇”纵向比变化、横向比排位。年终小结实现计分制,总分100分。考评细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组团、各重点镇特点另行制定。

市“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年终小结评分进行排名,提出奖惩意见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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