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饶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饶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饶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通知
饶府厅字〔2014〕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上饶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15日
上饶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4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2〕29号)、省水利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江西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2015年)的通知》(赣水发〔2014〕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饶府厅字〔2012〕187号)要求,特制定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2014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3.43亿立方米以内(平水年);万元工业增加值(含火电)用水量下降到60立方米,较2010年下降29.4%,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7;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4%,主要江河水质明显改善。
二、主要工作
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加强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用水效率控制管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管理,逐步建设水资源监控体系。
(一)加强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遵循统筹规划、科学配置、节约保护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加强用水管理,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严格取水审批。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作为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和《上饶市水量分配细化方案》(饶水字〔2012〕149号)所确定的原则开展取水许可审批工作,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县(市、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对取用水达到或超过用水控制指标的县(市、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把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关,作为办理取水许可的依据,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开展取用水计划管理。根据全市年取水计划、取水户提交的取水计划建议,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向取水户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实施时间:1—2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大力查处违法取水行为。加强取水检查监督,及时对无证取水、不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超计划用水、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持正常的取水秩序。(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二)加强全市用水效率控制管理
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提高用水效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对新增取水户严格按用水定额核定审批取水量;对原有取水户,到期换证时按用水定额重新核定许可水量。(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实施管网优化改造工程,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和农田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的先进种植、畜禽养殖和灌溉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三)加强全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管理
结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推进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核定,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保障用水安全和水环境生态安全。
1.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确立水功能区纳污红线,核定我市地表水主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作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依据。(实施时间:1—6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地理位置、规模、规划及批复情况,逐步将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和台帐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加强对辖区内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大力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管理。加强对企业排放废水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大力查处未经许可排污及不达标排放行为。强化对企业排污的监控手段,完善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加强全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完成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提出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5.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大力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着力推进截污主干管网和次支管网建设。【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开展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
大力开展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建设一个覆盖全市、提供水资源信息管理、信息服务等多层次的水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提高我市水资源管理现代化水平。(实施时间:1—12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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