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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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朝政发〔201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建立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辽政发〔2011〕45号)精神,现提出朝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全面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使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全面保护,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水资源监测计量等基础建设得到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36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表水0.76亿立方米、地下水5.45亿立方米、非常规水源0.15亿立方米(非限制性指标,规划回用水量预计可达0.5亿立方米,其中0.15亿立方米为省下达指标);全市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0.57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按照2010年价格计算)用水量下降到65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21%;万元工业增加值(按照2010年价格计算)用水量下降到28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28%,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9%以上;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以上,全市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15%以下,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30%以上,全市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6%以上;主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或COD、氨氮,下同)达标率提高到84.4%以上,其中饮用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各县(市)区要依据“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的原则,加快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科学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各区域对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促进协调发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未开展水资源论证或水资源论证未通过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取用水,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建立取水许可总量指标体系,对已经超采或取水总量基本达到允许开采量、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区域,实行取水许可限批和禁批,控制新增用水过快增长。严格执行《辽宁省地下水保护条例》、《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取水。
严格执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依法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
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施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行动。各县(市)区要尽快核定本区域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和封闭城市地下水取水工程。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制定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强化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管理。继续开展节水示范工程建设。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业、农业及生活服务业单位进行节水技术改造示范;实施节水滴渗灌增粮,开展典型工业企业和生活与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重点水源保护示范项目建设。全市更新改造城镇公共供水管网200公里、节水器具2万套。
各县(市)区要抓紧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建设,并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和奖励机制,加强再生水利用技术推广,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率。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从严核定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及监督管理。强化政府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的重要依据,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标准,建立饮用水水源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自2012年起,省政府将对白石水库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考评,同时,市政府也将对阎王鼻子、菩萨庙等具有生活饮用水功能的水库水源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对象为保护区范围内的县(市)区政府。
五、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为保证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二五”目标的完成,按照国家和省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用水结构、节水潜力及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二五”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详见附件)。各县(市)区要明确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责任。
市政府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水利改革发展综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将作为奖优惩劣、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全市水行政、发展改革、财政、农业、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经济信息化、环保、物价、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强化依法管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下达的具体考评办法和有关要求会同市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制定我市的具体办法。加强市情水情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朝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二五”指标分解表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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