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乌海政办字〔20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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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5〕8号)
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调整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陈文库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树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春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成员:孙志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智市财政局副局长
闫立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沛霖市工业节能办公室副主任
赵增继市煤炭局副局长
杨希斌乌海电业局副局长
李殿臣乌海货运中心主任
龚远志乌海机场董事长、总经理
魏里阳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红儒中国石油乌海销售分公司经理
杨永峰乌海市凯洁燃气公司总经理
骆志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石油分公司
王士维北方联合电力海勃湾发电厂厂长
田振宙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公司总经理
关富北方联合电力乌海热电有限公司厂长
王金鑫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重大和突发煤电油气运保障问题;掌握全市煤电油气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负责全市煤电油气运的产运需衔接,保障正常供应;提出调用煤电油气应急储备的建议;实施煤电油气运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紧急生产、调运以及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煤电油气运日常供应的调节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增加市其他有关部门、各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机构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系员负责日常联系协调等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节能办公室副主任王沛霖兼任。
(三)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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