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乌海政办字〔2010〕38号
颁布日期:2010-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10〕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明确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权限由各区政府行使。同时,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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