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呈报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颁布单位: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玉政﹝2015﹞7号
颁布日期:2015-0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呈报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玉政﹝2015﹞7号

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

现将我州《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呈报,请审阅。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4日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

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青海省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预通知》(青水函会议〔2014〕130号)精神,我州按照《青海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青政办〔2014〕51号)及2014年12月12日会议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自查工作,现将玉树州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开展情况

(一)强化目标责任。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工作,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并将“三条红线”管理指标完成以及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州属各县作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将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制定指标体系。根据青海省水利厅制定有关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文件精神,依据我州水利普查成果资料及各级水利部门的梳理,研究制定了水资源总量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等,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至各县(市)。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部署,2014年9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州水利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玉树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高位推动。

二、控制指标达标情况

(一)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玉树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全州用水总量0.51亿立方米。经统计,2014年全州用水总量约为0.3568.36亿立方米,完成了0.51亿立方米的控制目标。

(二)水功能区控制指标。《青海省水功能区划(2015-2020年)》区划玉树州水功能一级区11个,本次只考核长江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和澜沧江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两处水功能区控制指标。根据2014年青海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水质监测资料,两处水功能区均达标,达标比例为100%。

三、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

(一)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水资源规划管理,积极配合省水利厅编制完成了《青海省三江源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省厅正积极争取水利部审查批复。严格水资源论证,委托省厅有关部门审查通过了《玉树州曲麻莱县城水源地水资源论证报告》等技术报告。

(二)严格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根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以及《关于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2015年度计划的函》等相关文件,及时编制上报了2014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及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并将2014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至所辖市(县)。其中玉树市0.125亿立方米、杂多县0.065亿立方米、称多县0.08亿立方米、治多县0.05亿立方米、囊谦县0.10亿立方米、曲麻莱县0.05亿立方米、政府预备水量0.04亿立方米、全州控制指标0.51亿立方米。

(三)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取水总量控制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限制审批新增取水。根据青海省政府出台的《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青海省取水许可台账建设试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省厅各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10月进一步开展了玉树州取水许可证的核对工作,并根据省厅的通报,对取水许可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市(县),进一步整改落实。由于玉树地震,目前办理取水户60%都为灾后重建临时取水户。计划在2015年4月前完成对全州取水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四)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根据《水法》及省委省政府、水利厅出台的相关制度和办法,2008年起州水利局依法开展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2010年4月玉树地震后,因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取水许可及水资源有偿使用各项工作全部停滞。2014年5月玉树灾后重建收官,各项工作逐渐纳入常规。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印发了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取水许可及征收水资源费的通知,计划在2015年4月完成取水许可的重新核定和销户、新增及征收水资源费工作。

(五)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根据《青海省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和《青海省地下水超采区报告》,确定青海省无超采区。玉树地区由于灾后重建,新建供水厂供水管网基本满足用水需求。各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严禁取用地下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

(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的立项工作。已完成《囊谦县尕羊乡乡政府人饮维修改造工程》投资100万元;《曲麻莱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前期费80万元的工程立项及审批,资金已下达到两县。州级申报立项的《玉树州结古镇饮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投资210.57万元;经省厅审查批准通过,并下达了青水资〔2014〕318号批复;《治多县加吉博洛格镇饮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投资69.5万元,依据省厅文件要求,已由州级审查批复报省厅,有望明年下达资金并实施。

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面,2014年6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完成治多、囊谦两县及州本级水源地保护一、二级区划分工作,其他县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已编制完成。五县一市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待省环保部门审查通过后报省政府批复实施;针对全州及各县目前单水源供水的现状,我州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州及县市备用水源及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的立项工作,并积极按照省政府、省水利厅文件要求精神,开展了各(县)市水源地及乡镇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制作文本及立项工作。

(七)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青政办〔2014〕139号)要求,州政府成立由主管州长为组长的联合执法工作组,赴六县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涉河水行政执法工作,通过督查,各地水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能够及时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清理和关闭了所有的涉河采砂,并开展了水生态修复及验收工作(重点检查囊谦县扎曲河、玉树市、称多县通天河河道秩序、水生态环境混乱,清理整顿、规范管理,恢复水生态环境工作)。工作组通过检查,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和隐患再次下发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如新增采砂点,由各县水行政部门严格审批,并收取生态修复三项保证金,设置了红线,有效的遏制了河道内乱采乱挖等现象。同时要求各县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每周不少于2日的河道巡查工作,维护河道秩序。2014年全年来,州级无一起水事纠纷和案件发生

(八)其他制度建设。一是按照省政府《青海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要求,州政府再次安排部署2014年-2015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和主要措施,逐级落实了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同时,根据州委组织部考核办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细化,纳入2015年县(市)级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依据。二是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认真完成2014年取水许可台账信息录入核对工作,建立健全了全州取水用户档案,完成了玉树市供水厂用水量的监控及监测安装工程。三是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体制。省水利厅对玉树州建立了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本地财政因财力匮乏,仅维持本地区的人员工资,无法加大支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财政资金力度。四是2014年8月委托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编制完成了州本级及五县一市的《水资源调查评价及水资源配置》,为全州水资源利用、节约、管理和保护等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五是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水情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利用现代发达媒体进行宣传,并深入到学校、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设置举报电话。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一是未制定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二是玉树目前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健全。(因玉树地震)水资源管理体制滞后,下一步逐步理顺和完善。三是玉树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尚未健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州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等相关的规定和文件;二是制定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加大水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五、自评结果

经测评,我州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分值为95.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评分

1、用水总量。2014年度全州实际用水总量远小于考核目标值,故自评15分。

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2014年考核的两处重要水功能区均达标,故自评15分。

因玉树地区不考核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两项内容,故按要求此两项分值自评为满分即20分。故玉树州2014年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评分总计50分。

(二)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情况评分

1.用水总量管理总分15分,得分15分。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2.5分,严格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2.5分,严格实施取水许可2.5分,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2.5分,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2.5分,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2.5分。

2.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总分10分,得分10分。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4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3分,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3分。

3.保障措施总分15分,得10.5分。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3分,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3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1.5分,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3分。其他如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等原因扣除4.5分。

4.用水效率管理总分10分,得10分。

故玉树州2014年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情况总分为45.5分。

总之,2014年玉树州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合理开发,科学管理,全面节约和有效管理水资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附:复查技术资料。

2014年度玉树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复核技术资料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开展情况。

1.《玉树州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会议纪要》

2.《关于成立玉树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玉树州2014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玉政办(2014)9号)

(二)控制指标达标情况。

1、2014年用水量调查表及2015年用水计划表

2、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成果

(三)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

1、关于开展《曲麻莱县黄河源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请示》玉水字〔2013〕122号、关于上报《曲麻莱县城供水龙纳沟水源地勘察论证报告》的报告玉水字〔2014〕134号、青海省玉树州(曲麻莱县城供水龙纳沟水源堪察论证报告)

2、曲麻莱县黄河源区水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3、2014年玉树州控制区用水总量表

4、《关于开展青海省取水许可台账建设试行工作的通知》青海水资函(2012)94号)

5、玉树州取水用户档案(全州)

6、《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征收水资源费的通知》玉水〔2013〕31号、玉水字〔2014〕70号

(四)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1、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青环测字〔2014〕第116号、117号、118号、119号、120号、121号。

2、《关于玉树州结古镇饮水水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青水资(2014)318号

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将玉树州结古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为一、二级保护区的批复》玉政办函(2014)24号

4、《治多县加吉博洛格镇饮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批复

5、《囊谦县尕羊乡乡政府人饮维修改造工程》批复

6、《曲麻莱县水资源保护规划》

7、《玉树州城市备用水源地、杂多县、称多县、囊谦县、及乡镇水源地保护工程》(编制中)

8、《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问题清单的通知》青政办(2014)159号

9、《关于尽快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问题清单的整改工作》玉水字(2014)101号、133号

10、《关于申请成立玉树州水利管理中心站的请示》玉水字〔2013〕16号、33号

(五)其他制度建设。

1、青海省市(州)级水资源管理系统规划、玉树州结古供水厂监测(水资源国控点)

2、已编制完成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水资源调查评价及水资源配置

3、世界水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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