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政办字〔2015〕2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2015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担文件制定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专门班子,深入工作一线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吃透上情、把握市情、了解外情,重要文件的调查研究、起草制定,必要时可提请市政府法制办提前介入,共同调研、起草。要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高质量地做好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和提报工作。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创新和推动行政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市政府法制办要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征求意见、听证和评估等制度,广泛征求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审查修改完善,努力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履行发布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

附件:2015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2015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doc

http://www.taian.gov.cn/zwgk/zfwj/zfwj_tzbz/15ntzbz/201504/P02015040352120546355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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