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人民政府文号:宝政发 〔2010〕49号
颁布日期:2010-1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宝政发〔2010〕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蔬菜生产快速发展,蔬菜产量、质量稳步提高,蔬菜品种日益丰富,为满足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蔬菜生产总体规模较小、结构不够合理、季节性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今年以来,受自然灾害频发、生产成本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蔬菜价格大幅上涨,增加了城乡居民生活负担。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陕政发〔2010〕46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市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一)稳步扩大蔬菜生产规模。按照“发展设施菜、提升高山菜、扩大特色菜、增加大路菜”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扩大蔬菜种植规模,优化品种结构,合理安排茬口,提高生产水平,保障周年均衡供应。到2015年,全市蔬菜种植总面积达到100万亩,年产量达到160万吨以上,产值25亿元,蔬菜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12%以上。

(二)建设川塬设施蔬菜基地。坚持“适度集中、规模发展、板块推进”的原则,按照塬区日光温室、大棚,川道大棚、中小棚的布局,采取企业领办、合作组织牵头、大户承包等形式,在陈仓、凤翔、岐山、扶风、眉县、千阳、陇县、金台、渭滨9县区,集中连片发展设施蔬菜8万亩。到2015年,全市设施蔬菜面积达到25万亩,产量70万吨。

(三)建设高山绿色有机蔬菜基地。按照巩固提高太白、扩张发展凤县的思路,在太白、凤县新发展高山绿色有机蔬菜5万亩,打响“太白山”绿色有机蔬菜品牌。到2015年,全市高山绿色有机蔬菜面积达到18万亩,产量40万吨。

(四)建设区域特色蔬菜基地。以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加强管理、提升品质为重点,稳步扩大规模,进一步做精做优川塬线辣椒、千阳胡萝卜、蔡家坡大蒜、西枸食用菌等区域特色蔬菜。到2015年,全市区域特色蔬菜面积达到35万亩,产量达到35万吨,其中线辣椒25万亩,产量25万吨(鲜)。

(五)发展农区大路蔬菜。在抓好川塬设施蔬菜、高山绿色有机蔬菜和区域特色蔬菜三大生产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引导群众利用季节性闲置地种植白菜、萝卜、韭菜、菠菜、大葱、土豆等大路菜,并积极推广粮菜间套、菜经间套模式,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全力搞好技术指导服务

(六)完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稳定和加强县乡蔬菜技术队伍建设,加大现有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吸纳大专院校毕业学生充实技术人员队伍,逐步形成县有技术中心、乡镇有服务站点、村有合作社和示范大户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七)大力推广适用新技术。充分发挥专家教授、技术干部、乡土人才的作用,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建立示范样板,大力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畜沼菜结合、水肥一体化、集约化育苗、有机生态无土栽培等新优技术,普及杀虫灯、诱虫板、防虫网等无害化防控技术,全面提高蔬菜生产技术水平。

(八)强化技术培训指导。依托专家大院、科技园区等平台,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讲授、印发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大规模、大范围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菜农科技素质。经常性地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帮助群众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和实际问题。

(九)积极开展标准园创建。聚集技术力量,整合项目资金,重点选择基地规模大、发展基础好、群众热情高的地区,下功夫建设20个有科技含量、有辐射带动作用、有品牌影响的标准化菜园,其中在陈仓、岐山、凤翔、太白、金台等县区建设5—8个“千亩标准园”,带动蔬菜生产整体水平快速提升。

三、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十)加强对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切实加强农药、化肥等蔬菜生产投入品监管,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广应用生物技术、物理方法、农业措施防治病虫害,生产绿色、无公害蔬菜。

(十一)完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在市、县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建立蔬菜产品质量检测站(点),固定工作场所,装备仪器设备,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建立较为完善的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

(十二)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蔬菜生产田间档案,逐步实行蔬菜产品“条码制”销售,对蔬菜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实施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绿色菜”。

四、建立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十三)完善市场交易体系。改造和新建大型批发市场3—5个、中小型批发交易市场10—15个,并在居民社区建立一批直销市场。尽快开工建设市农产品物流中心,打造果菜肉蛋奶等农产品流通交易平台。改造升级市区恒丰园和县区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完善质量检测、分级包装、物流配送、电子结算、信息发布等功能,建立健全蔬菜流通网络。

(十四)培育新型流通方式。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蔬菜流通形式,鼓励和引导蔬菜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重点生产基地与超市、社区蔬菜零售门店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农超对接降低营销成本。在社区直销市场设立公益性摊位,由蔬菜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直接供菜,减少流通环节;在人口聚集区增设蔬菜零售网点和蔬菜“早市”、“晚市”,方便蔬菜交易。

(十五)扩大储藏保鲜能力。鼓励和支持蔬菜生产、流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以及社会力量,在产地批发市场建设预冷保鲜库,在销区批发市场建设冷藏保鲜库、加工包装和运输设施,实现采后快速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冷链运输,延长供应期,降低损耗,力争全市蔬菜贮藏保鲜能力占到总产量的20%以上。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主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至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

(十六)加强蔬菜交易监管。加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菜价动态和市场供应状况,随时上报重大情况。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谋涨价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规范批发市场交易行为,严防热钱游资炒作。

(十七)搞好产销信息服务。构建以市县农业信息网络为平台,市场、企业、基地农户为支撑的蔬菜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定期收集发布生产、供求、价格等信息,指导菜农合理种植、科学生产。加强市场信息监测,建立大宗蔬菜供求预警机制,保障蔬菜市场均衡供应。

五、强化落实保障措施

(十八)实行县区长负责制。县区长对本辖区的蔬菜产供销工作负总责,把发展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完善稳定的蔬菜生产供应长效机制,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抓好组织落实。农业部门要切实抓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的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商务部门要搞好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和市场供应;工商部门要加强蔬菜市场监管,维护交易秩序,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大对蔬菜价格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十九)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立以企业、农民为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不断加大蔬菜生产供应的投入力度。市财政设立蔬菜发展专项基金,对新建的山区县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平原县区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按日光温室每亩2000元、大棚每亩7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企业、专业合作社新建的大面积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基地再给予一定的特殊补贴;对外聘的农民技术员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对居民社区新建的蔬菜直销市场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并从城市建设基金中列出专款给予补贴。各县区也要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扶持蔬菜产业发展和流通体系建设。同时,金融机构要简化手续,增加蔬菜产供销贷款额度,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保险公司积极开展蔬菜生产保险试点,完善“银保富”等保险产品,探索建立蔬菜生产风险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蔬菜生产保险覆盖面。

(二十)完善占补平衡机制。把蔬菜基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严格加以保护。在市区和县城建立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征占菜地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在制定和完善城乡总体规划时,留足留够菜地,保证蔬菜生产基地基本稳定,使城乡居民人均蔬菜种植面积达到0.25亩左右,增强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同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实行集中连片种植,推动蔬菜产业向区域化、规模化、集约方向发展。

(二十一)畅通“绿色通道”。认真落实省政府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市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厢式货车,允许24小时进入市区、县城便利停靠,坚决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减少蔬菜运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必要的滞留时间。加强对“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蔬菜等农产品调运畅通。

(二十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农业、发改、财政、水利、商务、土地、工商、物价、金融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宏观调控,搞好协调指导,研究解决蔬菜产、供、销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十三)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将蔬菜生产供应纳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年度岗责和目标考核内容。市农业局、商务局要会同市考核办,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对县区蔬菜生产、流通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积极、任务完成好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切实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二十四)多措并举抓当前。目前已临近双节,搞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尤为重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管好通胀预期、落实惠民政策、保护群众利益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近期抓流通多调菜、长远抓基地保供应”的指导思想,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同时要大力发展畜牧业和水产业,搞好肉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供应,满足市场需求。商务、物价部门要认真调查分析“双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形势,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重要产品储备制度,及早做好货源调运调剂。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和调控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囤积居奇、串谋涨价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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