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10〕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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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工作部门:
2010年高考、中考分别于6月7—9日和6月26—27日进行,为了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高考中考工作的重要性
高考和中考是我国考试规模最大、人民群众关注度最高、社会影响最广的国家教育考试,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当前,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高考中考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商洛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考中考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招生考试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全力维护高考中考的权威性、公平性和严肃性,努力做好高考中考工作。
二、齐抓共管,营造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
各县区要切实抓实考点文化环境建设,为考生应考提供更加良好地服务、营造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要做好考场电子监控系统的检查维护和调试工作,确保所有考场必须有视频监控,画面清晰、信号畅通,监控画面按规定保存并及时上传;同时严格做好考生入场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和考场手机信号屏蔽工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兜售作弊工具和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无线电管理、通信保障部门要积极防范和打击考前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切实遏制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现象;市政、工商、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清理考点周边影响考试的摊点和设施。招委会其他成员单位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今年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三、突出重点,做好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
考风考纪是高考中考工作成败的关键。考试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考试的特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加详细,更具操作性的考务管理实施细则,从组织领导、考前准备、工作人员选聘和培训、考试实施过程、考试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偶发事件处置等各个方面进行统一细化和规范,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消除考务差错。要继续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彻底杜绝高考移民。各县区和各学校在高考前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形成公平考试、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公安、保密部门要对全市保密室进行检测验收,合格的方可启用,存在问题的限时整改,确保投入使用的保密室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加强对试题(卷)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相关规定,抓细抓实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试题管理万无一失。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值班安排,做到无缝对接。试题的拉运、保管等重要环节,必须有公安人员全程参与值班,试题运送过程中要做到专人、专车、专程,确保试题绝对安全。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狠抓安全管理与监控,对不负责任造成失误失职的工作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领导,确保高考中考平安顺利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考中考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是高考中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高考中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解决;主管领导要全程参与,把高考中考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细致安排,夯实责任。要建立健全高考中考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层层夯实责任,确保高考中考工作万无一失。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当地实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安顺利。要高度重视考生安全工作,各类学校要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深化、细化各项安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考生往返途中、考试过程、食宿等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继续实行考试督查巡视制度,在高考、中考期间,市招委会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办公,教育招生部门要向各考区选派督察员,市教育局、监察局等单位要切实做好考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全市高考中考工作平安顺利。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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