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09〕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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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商洛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商洛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多渠道融资服务体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商洛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根据陕政办发[2008]108号和陕金融发[2008]1号文件精神,我市确定商州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县区。目前,商州区正在组建商洛市商州智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主控股人为商洛君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计划待省金融办批复后,9月份正式营业。其余各县区正在积极做好筹建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严格监管、规范运作、明确职责、防范风险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地配置金融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工作,更好地满足“三农”、小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合理资金需求,为商洛经济社会突破发展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三、总体目标
从今年起,连续3年共发展11家小额贷款公司。
2009年发展2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商州区1家,柞水县1家。
2010年发展5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洛南县1家,丹凤县1家,商南县1家,山阳县1家,镇安县1家。
2011年发展4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商州区1家,洛南县1家,商南县1家,山阳县1家。
四、工作重点
(一)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区政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规范申报程序,引导主出资人规范申报资料,同时做好其它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规范申报环节的各项工作流程。
(二)切实加强小额贷款公司执业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区政府成立专门的小额贷款公司初审小组,对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书、组建方案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使小额贷款公司从组建时就步入规范经营轨道。
(三)积极创造小额贷款公司健康运营各项条件。市政府定期召开会议,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动员各方力量,努力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为小额贷款公司健康运营创造条件,共同推动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成长。
(四)不断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各县区政府作为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动态监测,及时防范、识别、预警和处置风险,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切实做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经营。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广播、电视和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远意义,达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有机统一、行动上协调配合、实施上有序推进。
(二)强化领导。各县区政府切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级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全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初审、后续监管、风险防范等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加强管理。各县区政府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法规及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和运营的管理。各级工商、人行、银监、公安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配合,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合法经营。对发生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一经查实,立即吊销其营业执照,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报请省金融办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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