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铜政发〔201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2014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紧紧围绕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态势,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好的王益区政府等17个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27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刘娜等55名同志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区县、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先进,扎实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不断开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doc

http://www.tongchuan.gov.cn/UploadFile/doc/20150319/20150319102421167.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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