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咸政办发〔2011〕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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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0-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控制能耗过快增长势头,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节能降耗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在指标体系中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节能降耗工作稳步推进。但受经济结构和市场需求影响,全市工业能耗增速依然很快,部分高耗能行业仍呈高位运行,节能降耗形势十分严峻。纳入国家统计监控的54户重点耗能企业,1-9月份,实现工业产值446.7亿元,占全部规模工业企业产值1298.3亿元的34.4%,但综合能源消费434万吨标煤,占全部规模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02万吨的86%以上。电力、水泥、煤化、玻璃等行业企业能耗不降反升。预计三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仅下降3.2%,虽与二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95%有所提升,但与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5%的年度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加之,进入四季度,居民生活取暖用电进入高峰期,能耗也将进一步增加,推动能耗过快增长的因素增多。因此,当前节能降耗工作不容乐观,实现年度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大对高耗能行业的调控力度,克服不利因素,采取果断措施,集中力量,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力争通过第四季度的努力,遏制能耗过快增长势头,确保完成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5%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五连优”提供重要支撑。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一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按照《咸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和《西咸新区总体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产业和产品层次,延伸产业链。以培育发展“两型”产业、高新产业和新兴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有条件、有选择的招商引资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材的产业项目,逐步改变全市工业结构重型化局面。
二要控制重点行业耗能。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水泥、造纸、纺织、印染、焦炭、钢铁、电力、陶瓷等高耗能企业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和落后技术工艺的生产设备、项目(企业)要立即关停;对环保不达标、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对建成但未通过能评、环评、安评等验收的高耗能企业,一律不得投入生产(试生产);对手续完备即将投运的高耗能项目,也要适当调整建设进度,合理安排投产时间。
三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的际华新三零印染、八方纺织、欧亚纺织、三原秦威水泥、三原焦化厂的落后产能必须按时限淘汰完毕。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抓紧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各年度计划,鼓励计划外淘汰。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实行区域项目限批。
四要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依托全市120户重点用能企业,围绕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热电联产等工艺技术,积极组织企业搞好节能技改。加大对中省支持的节能技改项目跟踪监管,督促在建的际华新三零、宝塔山油漆、旬邑县城集中供热工程等节能技改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同时,要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五要强化节能源头管理。按照省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把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凡未进行节能评估或评估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真正从源头上把好建设项目节能关。
三、开展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全面加强节油节电工作
一要抓好建筑节能工作。要集中抓好建筑节能设计、检测、验收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广和发展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年底前必须完成3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市城市区域内的新建建筑施工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要达到97%以上,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率和在建商品房节能信息公示率100%。有计划启动分户计量供热。
二要抓好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工作。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开辟公交线路,增加营运车辆,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和乘坐率。强制淘汰超过报废年限的老旧车辆。加快“双燃料”车改造使用。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和驾驶员节油技能培训。
三要抓好公共领域节能工作。要结合实际,合理控制城市道路照明的时间和密度,在不影响能见度情况下,道路照明减半开启,非节假日期间景观照明全部关闭。加强商场、宾馆、办公场所的空调、照明管控,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室内空调温度设置规定。各级党政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限期将白炽灯(电感式日光灯)更换为节能灯,不断降低机关单位的用电、用油总量。
四要抓好农村节能工作。在农村大力普及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和节能家电,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农业机械设备,大力开发农村清洁能源,支持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户建设自用沼气池和节能灶,确保农村节能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一要加大节能管理力度。按照全市节能工作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节能办要加强对全市节能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市工信委、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等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切实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和公共场所等领域节能措施的落实;市发改委、统计局要及时向省上对口厅局汇报沟通,及时反映我市节能工作动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对我市的节能工作的了解支持。
二要加大目标考核力度。节能指标是考核各级政府的一项约束性指标,市上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参加年度评奖;对影响全市目标任务完成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处理。
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近期,市节能办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促检查小组,深入县市区,对高耗能企业、淘汰落后产业、违规乱上的“两高”项目以及公共机构(场所)用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同时,对第四季度各县市区节能工作情况实行周通报、月排名。各县市区要对当前区域内的节能降耗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对策,对一些高耗能企业、行业要采取果断措施,强化用能控制,确保年度节能目标实现。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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