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水务局等十一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沪府办〔2013〕82号
颁布日期:2013-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水务局等十一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制订的《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download/gongkai/hfb1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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