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德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4〕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德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已另行发文,具体名单见德办函〔2014〕79号,以下简称“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考核内容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详见附件;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六条考核工作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采取次年上半年考核上年度,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上半年开展期末考核。
第七条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行政区域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在考核期起始年1月底前报送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抄送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考核期内对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调整的,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上年度或上一考核期的自查报告上报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对各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划定考核等级,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
第十条在考核期内,有审计机关实施的水资源费审计结果的,应作为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年7月中旬前将上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
经市政府审定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交由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市政府依据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评定结果,每年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应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入河排污口审批和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2.各县(市、区)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3.各县(市、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率控制目标
附件1
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单位:亿立方米
县(市、区)
用水控制总量
其中地下水开采控制量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旌阳区
3.74
4.00
4.08
0.94
0.87
0.78
广汉市
3.53
3.56
3.59
0.66
0.61
0.55
什邡市
2.53
2.58
2.59
0.39
0.36
0.33
绵竹市
2.99
3.03
3.03
0.88
0.81
0.73
中江县
3.92
3.99
4.00
0.46
0.47
0.44
罗江县
1.31
1.33
1.38
0.09
0.09
0.08
附件2
各县(市、区)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县(市、区)
2015年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比2010年下降
农田灌溉水
有效利用系数
旌阳区
35%
0.44
广汉市
35%
0.44
什邡市
35%
0.43
绵竹市
35%
0.43
中江县
35%
0.42
罗江县
35%
0.42
附件3
各县(市、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县(市、区)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旌阳区
67%
67%
85%
广汉市
56%
67%
90%
什邡市
67%
90%
90%
绵竹市
75%
90%
90%
中江县
90%
90%
95%
罗江县
90%
9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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