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1年,各地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绵远河、石亭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全市重点流域主要断面水质达标率仍然不高,流域污染形势并未得到根本扭转。为继续深化全市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一)治理一批企业。认真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对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污染减排中期目标;继续实施环保民生工程,对13家重点企业继续实施挂牌限期整治。
(二)关停一批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大造纸、纺织印染、酿造、化工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面完成德阳市巨龙纸业有限公司等18家造纸企业及什邡市穗丰化肥有限公司、中江县康松泡菜股份有限公司等结构关闭项目。
(三)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1年,全市共有24家涉重金属企业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目前,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均已编制完成,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环保厅对清洁生产方案的评估要求,督促企业抓紧实施高、中、低费方案。
(四)落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措施。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环境管理。我市其余各园区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园区内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和深化处置,建立健全园区突发环境事故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
二、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绵远河污水处理厂和广汉雒南污水处理厂要确保在2012年投入运行;石亭江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天元污水处理厂要抓紧前期准备,力争尽快开工,中江县要尽快落实资金,启动中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二)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区域重点镇和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内完成旌阳区黄许镇、孝泉镇,什邡师古镇、洛水镇,广汉小汉镇,绵竹孝德镇,中江仓山镇、黄鹿镇、辑庆镇,罗江金山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绵竹汉旺污水处理设施要实现稳定运行。
(三)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防止城市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确保年内完成绵竹市和什邡市污水处理厂扩容目标。
(四)确保建成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特别是中江县和罗江县污水处理厂,要保证进水水量和浓度,确保达标排放。
三、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重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坚持全流域河道禁养,未划定禁养区的县(市、区)要尽快划定并落实。继续实施挂牌整治,年内完成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小区的限期治理。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切实减少面源污染。
四、切实加强生态保护
结合生态市建设和森林城市创建,加强流域内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做好河道两岸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增强水源涵养功能。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严查偷采盗采、无证作业、超深超范围开采行为,做好采后河道生态恢复及整治工作。落实《绵竹市官宋硼堰取水枢纽工程水量调度方案》,制定并落实石亭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确保下游生态用水。
五、严格控制新增排污项目
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扩、改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凡无水环境容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的建设项目一律从严审批,凡需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必须削减一定比例的同类污染物,并纳入年度减排计划。
六、严格考核问责
按省政府关于在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的要求和《德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从2012年起全面启动全市重点流域跨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工作。同时,市政府将把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格问责。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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