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广安经济转型发展动力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广安经济转型发展动力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广安府办发[2014]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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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广安经济转型发展动力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贯彻落实〈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广安经济转型发展动力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广安经济转型发展动力的意见》(广委发〔2013〕26号)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贯彻落实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广安经济转型发展动力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广安经济转型发展动力的意见》(广委发〔2013〕26号),现提出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推进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一)推动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采取专项支持方式,积极引导和大力推进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自建,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以及并购、收购国内外研发机构,重点规划布局、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推进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培育发展汽摩配件等产业技术研究院,着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未来五年,按照“总体规划、重点突破”方式,每年重点支持5—10户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到2017年,新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分别达到10个、20个、30个。(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支持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充分发挥高级决策咨询暨投资促进等专家学者、决策咨询顾问的高端智慧和广泛影响,积极推进市(企)校合作,运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大力支持一批新型建材、能源、化工等骨干产业产学研合作项目,组建跨企业的关键技术合作联盟,实施中、省重大科技专项,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的,市级将优先给予支持。加速实施重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促进骨干企业快速突破和掌握一大批关键技术,推动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大范围、快速度提升。(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三)培育发展高成长型企业。大力引导、鼓励支持发展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到2017年,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分别达到50户、30户。积极立项支持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网络技术向新型服务企业延伸渗透,增强文化创意、专业研发、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务外包、数字生活等现代服务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实施知识产权带动战略。运用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实施转化专项资金,大力支持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全市每年专利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递增15%、18%。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及名牌带动战略,创建一批全国、全省名牌产品,增强企业对外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二、实施牵引升级工程,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发展
(五)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科学运用好中、省科技专项资金,努力加大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支持运用力度,广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信息技术,推动新型建材、机械加工、油气化工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六)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立项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切实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力度,大力支持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住宅制造、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品和医药化工、有色金属等潜力产业关键技术引进转化,引领和支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广安质监局、市环境保护局)
(七)发展壮大高端产业。积极建设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体系,促进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移动多媒体、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大力促进文化科技产业发展,提高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全市高端产业引进应用、两端延伸产业链条、向价值链高端提升的步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
三、切实强化保障,推动创新型广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八)推进政策措施落实。强化科技创新的组织保障,坚持把科技创新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市、区市县两级要建立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阻碍创新驱动战略快速发展的工作机制、经费投入和组织保障等问题。统筹创新人才发展,制定《广安市创新人才引进办法》,出台项目扶持、住房补贴等政策,大力引进带关键技术、重大项目、重大资金进入广安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创新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落实鼓励创新的税收政策,出台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推进科技金融的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广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建立金融支持的绿色通道,着力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积极开发适合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推行“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模式。(市绩效办、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广安市中心支行)
(九)大力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市本级设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支持奖励企业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申报鉴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型工程建设、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等方面。市科技、财政、经信等部门要规范管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未来五年,市本级科技研发费投入逐年递增,主要用于重大技术研发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大力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煤炭、建材、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传统骨干产业技术,立项支持医药化工、有色金属、新能源、住宅制造、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引进转化,实现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和高新企业迅猛发展,为广安经济迈入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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