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小平故里特色餐饮店、特色菜品、名优特产、特色商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小平故里特色餐饮店、特色菜品、名优特产、特色商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广安府办函[2013]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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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小平故里特色餐饮店、特色菜品、名优特产、特色商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3年小平故里特色餐饮店、特色菜品、名优特产、特色商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安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2013年小平故里“特色餐饮店、特色菜品、名优特产、特色商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挖掘和保护广安饮食文化资源,推介小平故里知名餐饮品牌,提高饮食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拉动消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13年小平故里“特色餐饮店、特色菜品、名优特产、特色商街”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成立“特色餐饮店、特色菜品、名优特产、特色商街”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副市长刘和斌任主任,市政府办党组成员王山、市商务局局长刘代忠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刘代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日常事务。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广安质监局、广安市酒店餐饮协会,四川日报广安记者站、广安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广安新闻网、广安在线、中国电信广安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安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安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评选方式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企业申报,各区市县初审,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负责考察审核、公开评选,对评选结果进行确定,对获得称号的进行宣传奖励。
四、参评条件
(一)特色餐饮店参评条件。
1.在广安市范围内经营,手续完备,证照齐全,依法诚信经营;
2.经营的餐饮食品具有浓郁的广安地域文化特色和风格,菜品及服务特色鲜明、质量上乘;
3.连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截至2013年8月31日);
4.经营面积200平米以上,设备设施完善,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好;
5.具有一定旅游团队接待能力;
6.近三年(截止2013年8月31日)无重大安全责任及食品安全事故。
(二)特色菜品参评条件。
1.菜品经营企业在广安市范围内经营,手续完备,证照齐全,依法诚信经营;
2.菜品以广安地方或民间传统技法制成,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消费者广泛欢迎;
3.菜品经营单位年营业额达10万元以上;
4.菜品在市场上供应时间3年以上(截至2013年8月31日);
5.菜品以广安本地产原料为主,体现广安本地饮食特色,历史文化底蕴厚重。
(三)名优特产参评条件。
1.食品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而成;
2食品经营企业在广安市范围内经营,手续完备,证照齐全,依法诚信经营;
3.食品品质优良,具有鲜明的广安地方特色,具备先进的或地方传承的制作工艺;
4.具有一定产量和市场占有率;
5.食品经营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从事特产生产、销售等相关许可证;
6.食品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识及完善的法定手续,包装符合国家要求;
7.食品经营企业信誉良好、信守承诺、无欺诈行为,近三年(截至2013年8月31日)无重大责任安全及食品安全事故。
(四)特色商街参评条件。
特色商街包括综合型商业街和专业型商业街。
1.投入使用一年(截至2013年8月31日)以上;
2.选址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要求;
3.长度不低于300米;
4.综合型商业街(在当地具有中心商圈地位,由多业态、多数量的商业及服务设施按规律组成,能够满足人们对购物及服务性消费的综合需要,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商业街区)应有经营店铺100个以上;专业型商业街(以某一行业为主,汇聚当地该行业众多知名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性消费的商业街区)应有某一类专业经营的店铺50个以上,各专业性店铺数或营业面积应达到该街区经营场所面积的70%以上。
5.街景优美、卫生整洁、环境良好。
6.商业文化特色鲜明,建筑装饰风格独特。
7.街区内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无重大群体性投诉、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安全事故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9月3日—9月8日)。评选活动组委会通过新闻发布启动活动。电视台、广安日报、政务外网等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各区市县做好辖区内评选活动组织发动工作,营造声势,动员企业积极踊跃报名参评。
(二)主动申报(9月9日—9月15日)。拟参评单位填写评选申报表,报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三)区市县初审(9月16日—9月22日)。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参评项目,按参评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统一上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考察审核(9月23日—9月29日)。评审小组对候选对象的(申报)材料、现场进行考察审核,按1:2的比例确定候选对象。
(五)公开评选。
采取投票和集中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1.投票评选(9月30日—10月13日,分值30分)。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候选对象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组织公众通过纸质、网络点击、短信等方式投票。
2.集中评选(10月14日—17日,分值70分)。对参评的菜品、名优特产,由参评单位在指定地点自备原材料现场制作,评审小组评审打分。不能现场制作的,需提前向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场外制作,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进行打分评审。参评的特色餐饮店、特色商街,由评审小组按照评选标准,到参评单位现场评审打分。
(六)结果确定(10月18日—22日)。评审小组根据投票评选和集中评选总分情况,按得分高低依次评选出小平故里“特色餐饮店”10家、“特色菜品”20道、“名优特产”20个、“特色商街”6条,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审定确认。
(七)宣传奖励(10月23日—31日)。凡获评小平故里“特色餐饮店、特色菜品、名优特产、特色商街”称号的,由市政府颁发牌匾、证书,列入市商务局重点扶持、服务对象,优先列入广安旅游推荐单位;获得称号的企业赴市外参展参会、开展连锁经营市财政视规模给予一定补助。所有获得称号的单位,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
(八)其他事项。获得称号的参评单位要珍惜荣誉,做精做优做强品牌特色,提升影响力。获得称号的项目每两年复核一次,未保持评定标准的将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告。获得称号的参评单位在经营中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称号并组织相关单位严厉查处。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业科杨艳、张连锋,电话:2346979,传真:2966223,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3年小平故里“特色餐饮店、特色菜品、名优特产、特色商街”评分标准
2.广安特色餐饮店评选申报表
3.广安特色菜品评选申报表
4.广安名优特产评选申报表
5.广安特色商街评选申报表
附件下载:1.2013年小平故里“特色餐饮店、特色菜品、名优特产、特色商街”评分标准
2.广安特色餐饮店评选申报表
3.广安特色菜品评选申报表
4.广安名优特产评选申报表
5.广安特色商街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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