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凉府函〔2011〕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0年全州各县市均超额完成省州下达的商务和招商目标任务。全年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53个,引进州外到位资金273.6亿元,完成州政府下达150亿元目标任务的182%。其中,外资实际到位3973.1万美元,完成3500万美元目标任务的11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8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27.6亿元的108%。全州外贸进出口3792万美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980万美元的127%。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和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各县市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全州商务事业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2010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商务综合目标责任奖

一等奖:德昌县、会东县、会理县、甘洛县;

二等奖:喜德县、普格县、西昌市、冕宁县、宁南县;

三等奖:盐源县、金阳县、木里县、雷波县、美姑县、昭觉县、越西县、布拖县。

二、支持外贸出口创汇先进单位

攀枝花海关、攀枝花商品检验检疫局。

三、州级商务工作先进单位

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环保局、州统计局、州畜牧局、州旅游局、州国税局、州工商局、州药监局、州工商联、国家外汇管理局凉山中心支局、中国银行凉山州分行、州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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